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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省典当行设立、变更及退出操作指引(试行)》(鄂金发〔2021〕24号)规定,武汉鑫汉融有限公司提出变更申请,依所属地监管部门申报意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同意,现公告如下:
武汉鑫汉融典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周国超变更为沈兰。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