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办事服务 专题专栏

两协会倡议降低小微支付手续费 多家机构积极响应

2024-10-09 09:48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为进一步降低小微主体经营成本,近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关于鼓励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倡议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清算机构等支付行业主体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降费措施到期后,延续部分降费项目标准,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具体来看,《倡议》鼓励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对银行账户服务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电子银行服务收费和支付账户服务费等支付手续费继续实行优惠或减免措施;对其他支付服务手续费,在市场化原则下自主降费;将清算机构、发卡行让利和优惠同步传导至降费对象。

部分项目将延续降费优惠措施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了解到,自2021年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实施以来,支付清算行业主体积极落实降费政策,持续让利实体经济。

截至2024年二季度末,累计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费让利超1000亿元,有效降低小微主体经营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对小微主体渡过疫情难关、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起到了积极作用。

两家行业协会表示,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意义重大,小微主体对降低经营成本仍有迫切需求。降费政策到期后,小微主体希望支付服务主体持续实施优惠措施,降低支付手续费支出及其经营成本。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对延续小微主体意愿较强的支付手续费降费项目持积极态度。

基于此,按照“政府鼓励、行业倡导、自主降费、持续让利”的总体思路,遵循“能降尽降、利企惠民,自主降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提质优服”的原则,支付清算行业主体将对前期让利金额较大、降费呼声较高的银行账户开户手续费、银行账户管理费和年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电子银行年费和管理费、支付账户余额提现手续费等项目,延续降费优惠措施,持续减费让利;对其他项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市场化原则下自主降费,给予小微主体更多优惠,支持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发展。

同时,根据降费工作总体安排,清算机构同步向其成员单位发布公告,明确涉及银行卡刷卡手续费降费涉及的发卡行、清算机构让利优惠,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交易优惠费率等。

多家支付行业主体迅速响应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倡议》发布当天,已有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等在内的多家商业银行迅速响应。此外,财付通、拉卡拉等支付机构及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中国银联等清算机构也积极参与支持,落实减费让利政策。

交通银行方面表示,积极响应《倡议》,针对现有生效收费项目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降费优惠措施。如无特别说明,将自2024年9月30日零时起实施银行账户开户手续费、银行账户管理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和电子银行服务收费多项优惠措施,优惠期限3年,优惠对象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此外,交通银行将按照清算机构公告的价格优惠调整方案,同步降低对商户的收单服务费,切实将让利传导至商户。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发布消息称,自2024年9月30日16时起,将延续执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单笔金额10万元(含)以下的交易实行9折收费优惠”安排,优惠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