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强化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力度,合理设置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优化个人消费贷款偿还方式,有序开展续贷工作。2025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和消费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为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方案》部署实施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消费能力保障支持行动、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消费品质提升行动、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等“七大行动”。同时强调,完善消费相关财政、信贷等支持政策。
在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方面,《方案》提出,促进工资性收入合理增长。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为进一步拓宽财产性收入,要多措并举稳住股市,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市机制建设,加快打通商业保险资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职)业年金基金等中长期资金入市堵点,强化央企国企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依法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和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等行为。进一步丰富适合个人投资者投资的债券相关产品品种。
在保障消费能力方面,《方案》要求,研究建立育儿补贴制度。2025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动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为持续支持大宗消费更新升级,《方案》明确,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地方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允许专项债券支持城市政府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适时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试点工作。
在改善消费环境、清理限制措施方面,《方案》提出,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推动汽车等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分年限保障“久摇不中”无车家庭购车需求。
大力提振消费离不开财税、金融、产业支持政策保障。对此,《方案》要求,加强财税、金融、产业、投资等政策与消费政策的协同,构建更加有利于促消费的政策体系。除了强化信贷支持,还要强化投资对消费的支撑作用。扩大消费基础设施、消费服务功能提升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文化旅游等领域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运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将促消费同惠民生、补短板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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