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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科技金融创新 加力支持科技创新

2025-03-10 17:51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优化和创新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更大力度促进楼市股市健康发展,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提振消费以及民营、小微企业等的支持。完善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标准体系和基础制度。健全创投基金差异化监管制度,强化政策性金融支持,加快发展创业投资、壮大耐心资本。

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系,和相匹配的科技投融资服务。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如何推动公共产业投资、上市融资与信贷、风险投资(包括私募)等融合发展、竞相发力将关系到科技创新的前景,探索构建具有长期投资回报、满足全生命周期,且匹配高风险、高价值、高成长性科技创新生态将成为实现科技自主自强的关键。实际来看,可以借鉴国际科技投融资模式的有益经验,同时立足自身的科技产业政策、科技行业特征,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银行信贷等有机结合,兼顾政策导向和市场配置的双重结构,加强科技投融资服务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我国科技金融的创新探索及实践

目前,我国已经搭建起涵盖国家科技资本(国家科创产业基金、中央企业科技投资)、资本市场(科创板+北交所)、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科技信贷(知识产权抵质押贷款)的立体式、广覆盖的科技金融模式。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要求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等重点领域。2022年4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设立2000亿元额度的科技创新再贷款,旨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撬动社会资金促进科技创新。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加强对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科技强国的金融支持”,提出统筹运用股权、债权、保险等手段,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通知》,进一步扩大试点。统计显示,去年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股权投资试点扩大到全国18个城市,签约金额已经超过3500亿元。目前试点扩大覆盖三个方面:一是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范围扩大至试点城市所在省份,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三是支持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这些综合举措同向发力,将为科技创新搭建更加完备的金融支持体系。

当前科技金融发展存在的主要薄弱点

科技创新进程加快,传统金融的资产负债表面临重大调整。短期内要摆脱传统信贷资产的过度依赖以及扭转重资产的经营模式,还存在较大难度。当前主要面临三方面的新挑战:

其一,新旧产业变革加速,新旧动能转换进度加快,迫切需要解决传统产业信贷占比偏高而科技产业信贷需求增长加快之间的供需矛盾,新旧动能转换所对应的传统资产(房地产+地方债)、新兴资产(科技、绿色、普惠信贷+数据资产),存量规模的调降和风险平衡,以及新增资产的投放和收益估算,需要在金融供给、风险定价以及资金配置等方面做好统筹。

其二,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金融管理部门和市场均要求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因而在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过程中既要保持合理的利率区间,给予更大的信贷投放,也要注重自身的息差水平。息差普遍下行,科技信贷的普惠化、功能性以及营利性的平衡也需要在风险容忍度、资本管理等方面给予适当的调节空间。

其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蓬勃发展,十分考验科技投融资服务的综合水平。如何实现信贷和非信贷的科技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以及如何实现长期可持续经营,也是商业银行发展科技金融需要思考的问题。例如不同阶段科技行业的“股债贷租”的优先次序、资金比例和利率水平。发展科技信贷业务仍需重视风险合规和信贷资金效率问题。

加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三点建议

第一,制定全链条科技金融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大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成果复制推广,总结经验形成制度,率先推动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取得突破。结合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点区域,设立区域性的科技产业基金,围绕一批重大攻关和科技创新项目提供财政专项资助,提供股权和并购投融资支持,发挥好科技创新再贷款、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考虑扩大额度规模、提高覆盖面和降低利率价格。进一步完善科技企业资金流、知识产权专利、成果转化和市场化应用等要素综合评价机制,搭建科技产业集群、产业园区等综合平台,重点围绕专精特新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开展多元化、个性化投融资服务,降低信贷和上市融资准入门槛,培育支持成长性、产业链属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第二,完善全覆盖的多元化科技金融投融资体系。进一步明确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加快提升科技企业上市融资水平和科技企业“含金量”。持续深化北交所和科创板改革,总结支持和服务中小型制造企业的成功经验和模式,创设便利条件、增强资本市场专业能力,加大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和“隐形冠军”企业,同时也要做好这类企业的准入标准、动态评价以及退出机制建设,尊重市场择优和科技投资周期的基本规律。有序推动商业银行广泛参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适时出台商业银行参与资本市场建设的管理办法,支持商业银行通过非信贷直投、产业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深度参与资本市场科技企业融资服务。鼓励长期资金参与科技投融资服务,依托理财、租赁、信托、保险等多元功能,适度放宽商业银行控股子公司股权投资风险权重,引导培育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

第三,促进科技产业政策与科技金融协同发展。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因地制宜,而不是“盲目扩张、肆意发展”。各地在推进科技产业政策时,需要立足地方资源禀赋完善产业规划,从产业链、资金链和技术链的融合视角出发,推进落实科技产业政策,最终形成稳定的投入产出比,稳定科技投资回报,防范过度投资、过剩投资和无效投资。科技金融不同于传统金融,单靠商业银行的科技信贷不能实现完全覆盖,科技信贷的产品和服务创新要有可靠的风险定价模型,遵守风险合规原则,既要推动科技普惠金融发展,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也要有的放矢,按照“展业三原则”,完善科技企业“资金流、技术流、人才流”三位一体的评价体系,给予合理的融资。金融管理部门应在核心指标监管、激励考核等方面提供辅助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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