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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运行情况

2020-11-08 15:05
来源:《湖北金融年鉴》

【概况】

2019年,光大银行武汉分行(简称)笃行“打造一流财富管理银行”的目标,坚持以“调结构、增规模、控风险、强管理”为主线,以“提升盈利能力”为主要工作目标,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严控风险、合规经营。截至年末,资产总额774亿元,较年初增加90亿元,增长13%;负债总额759亿元,较年初增加77亿元,增长11.3%。年末各项存款日均余额647亿元,较年初增加11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672亿元,新增贷款87亿元,增长14.9%。年末不良贷款余额3.67亿元,不良贷款率0.55%,较年初实现“双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72亿元,较上年增加4.5亿元;实现中间业务收入1.69亿元,较上年增加0.54亿元;实现净利润15.44亿元,较上年增加13.05亿元。分行设有营业网点64家,其中武汉地区54家、襄阳地区4家、宜昌地区2家、黄冈地区2家;荆州、黄石地区各1家。

【业务发展】

1.支持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发挥集团综合金融、陆港两地和产融结合优势,努力践行“财富创造、金融创新、服务创优”的经营理念,全力推动湖北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大力支持国家战略,优化信贷资源投放,加强对实体经济、民生工程、精准扶贫、新型城镇化建设、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和交通道路建设等基础设施的金融支持,累计为湖北省内企业提供各项融资2000余亿元。2019年1月,光大集团与湖北省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正式签署,双方战略合作站上新起点。积极支持省内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参与鄂北水资源、汉十铁路、鄂咸高速、武穴长江大桥、武汉地铁八号线、武汉市防汛一号令等省内重点项目建设,累计投入资金557亿元;积极支持省内棚户区改造建设,参与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黄冈市、荆州市等多个地市及下辖区县棚户区改造项目,累计投入资金59亿元;积极参与省内重点公用事业项目建设,参与武汉市轨道交通、武汉市公交、黄石自来水、荆州天然气等公用事业项目建设,累计投入资金34亿元。积极发挥集团金融全牌照优势,提供多层次、多领域、多渠道的金融解决方案,涉及领域包括金融租赁、产业基金、投资银行、投贷联动和债转股等,年末投放余额161亿元,营销中项目金额近100亿元。参与武汉京东方项目、武汉大汉阳有轨电车、军运会配套场馆及设施、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嘉鱼长江公路大桥等重大项目。通过制造业专项额度、优惠定价等政策支持及现金管理智能资金池业务多账户业务模式,为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其子公司提供结算融资等服务。截至年末,对公表内贷款余额318.40亿元,较年初增加32.70亿元,增长11.45%。

2.深化普惠金融,助力小微、涉农企业成长。践行“财富创造、金融创新、服务创优”的经营理念,通过强化机制建设、创新产品与模式、加强合作推动、保障优惠政策等,全力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一是加强资源配置。在信贷额度方面,明确信贷额度及风险资产向小微企业倾斜,不受规模额度影响。在人力资源方面,不断充实普惠金融从业人员,包括后台管理人员、风险审批人员及前台营销人员,保障普惠金融业务有序开展。二是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充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将大数据、供应链、线上化作为产品创新的方向和发展普惠金融的手段。主动对接工商、税务等外部数据资源,通过整合小微企业现有物流、账款、退税等数据进行客户分析与模型筛选,为客户精准画像,提供精准服务;紧密围绕核心企业,根据核心企业与上下游小微客群的交易模式与交易场景,通过“1+N”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票据融资、核心企业担保等模式,批量支持核心企业上下游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采取全新授信理念和审批模式,创新推出全流程线上操作的贷款产品“阳光e微贷”,通过授信决策模型自动审批,让小微企业通过网银即可完成贷款的申请、审批、签约、提款和还款。研究拟推出“阳光e税贷”和“阳光e抵贷”,为诚信纳税企业和有资产抵押的企业提供线上化操作的贷款服务;开发上线“云缴费”项目,实现无时间地点限制的跨行缴费平台,服务项目涵盖公共事业缴费、生活服务缴费、财政非税缴费等多方面,为小微企业提供安全、方便、快捷、高效的缴费服务。三是加强与征信机构合作,不断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加强与政府部门、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征信机构的联系,搭建政银担、银政保、银税、银政及政采等多种融资渠道。四是保障优惠政策,为小微企业减费让利。在服务收费上,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在主动减免企业开户费、账户管理费、资信证明费、银票敞口承诺费、顾问咨询费、委托贷款手续费、省内跨行转账费、专业版网银及单位结算卡服务费等九项收费的基础上,对涉及小微企业的收费项目再次梳理,能不收的尽量免收,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负担。截至年末,单户1000万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含零售)67.07亿元,较年初增加15.15亿元,增长29.19%,超额完成总行全年贷款增量计划(14.50亿元),完成率为104.48%。其中对公普惠贷款12.14亿元,较年初增加4.71亿元,增长63.34%,完成总行全年增量计划(4.50亿元)的104.60%;零售普惠贷款54.94亿元,较年初增加10.45亿元,增长23.48%,完成总行全年增量计划(10亿元)的104.47%。全面完成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监管指标,并超额完成小微企业贷款全年单列信贷计划。

3.深化金融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加大脱贫攻坚政策扶持。集中各项资源,从四个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即:在信贷额度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优先保障扶贫贷款投放,尤其是对接帮扶罗田县的扶贫贷款;针对扶贫贷款对象,实施优惠的利率政策并减免银行承兑汇票敞口承诺费、资信证明费等费用,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和当地涉农企业的融资成本;在内部考核上给予参与扶贫工作的员工政策倾斜,针对扶贫贷款经办机构在考核上给予扶贫贷款尽职免责、提高扶贫贷款不良容忍度及利润考核补贴等政策倾斜;在人员配备上给予政策倾斜,在普惠部增配扶贫专员,明确制定黄冈分行为扶贫贷款业务经办机构,负责发放罗田县金融扶贫及产业扶贫贷款。二是推进小额扶贫贷款。依托罗田农业龙头企业“公司+农户”的合作关系,为其上游中药材种植户及配套服务户提供小额扶贫贷款支持,帮助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生产,实现增收脱贫。通过发放扶贫贷款,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75户,解决了180多名农民的就业问题。三是引入中小担保公司,搭建银担扶贫渠道。拟联合罗田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扶贫贷款业务,支持当地涉农企业、农业合作社等的生产经营,目标合作金额1亿元,单个客户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就业、创业。截至年末,涉农贷款54.26亿元,较年初增加2.78亿元,增长5.39%,保持涉农贷款持续增长;其中普惠型涉农贷款2.17亿元,较年初增加0.24亿元,增长12.25%;精准扶贫贷款3.89亿元,较年初增加1.28亿元,增长49.01%,保持精准扶贫贷款持续增长。

【风险管控】

1.持续优化信贷结构。在风险政策导向上提升对国家重大战略、普惠金融、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针对季度金融形势调研、房地产市场调研、绿色信贷市场调研、征信合规与信息安全管理、整治银行业乱象、制造业情况调研、重点领域风险排查等九大方面开展调研。新增信贷投放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房地产、批发和零售业等行业的信贷投放呈现出下降态势,信贷余额占比较年初分别下降1.59%和0.14%。

2.加强信贷风险管理。一是统筹管理,以“责任要清、情况要明、见事要早、动作要快、点子要多、考核要严”为原则,围绕正常关注类客户结构调整、全口径问题授信清收化解、存量不良资产保全处置三道关口,综合运用强化统筹调度、条线分工协作、不良双控督导、大额风险客户化解督导等机制,并辅之以严格的考核激励机制。年末关注类余额7.58亿元,关注率1.13%;不良类余额3.67亿元,不良率0.55%,较年初下降0.39个百分点,资产质量总体稳定,不良贷款率指标优于综合竞争力规划2019年预测值。二是从严治贷,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在表内外各类信贷业务及类信贷业务中存在严重失职行为、造成重大风险隐患的,主办客户经理、经营机构负责人及其他主要责任人员一律先行免职,专职清收。

3.持续强化风险管理。一是深化风险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根据总行《深化风险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以及《关于风险管理职能及架构调整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部门职责,推动风险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落地实施,完成风险管理部内部架构搭建及部门职能调整。二是规范放款审核。为严格遵循、全面落实授信批复和制度规定,确保放款审核工作质量和持续提升放款审核工作效率,实现对二级分行零售与对公差异化放款转授权。三是加强押品管理。加强关键环节管控,提升押品管理效能,对押品担保落实、价值重估等流程进行全面梳理,针对关键环节进行流程优化和再造。四是提升预警效果。密切关注政策变化、行业周期变化、企业发展方向等影响因素,加强个案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的管控力度,突出对重点领域、高风险行业的专项检查,严防新增风险事件。全年完成预警信号排查处置4472条,处置率和完成率均达100%,生效预警信号2708个,预警信号处置生效率60.55%;有效识别风险预警客户34户,金额276378万元。五是强化授信后管理。制定《关于优化对公授信后全面检查报告模版加强风险防范的通知》,根据产品种类实施差异化的管理模式,制定全程通、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贷款等产品检查分析表,侧重突出各产品检查要点,把握实质风险,提高工作质效。

4.提升风控能力。一是优化信贷流程管理。配合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完成湖北省金融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系统开发。在信贷业务办理过程中将查询拟授信对象、银行间市场发债初审推荐对象是否在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之列,作为信贷评审和发债推荐业务流程的必经程序。对严重失信主体采取市场性惩戒和约束,从严审核把关授信审批、银行间市场发债业务,按照风险定价原则,提高贷款利率、降低内部评级评分,或者限制为其办理贷款、发债推荐、债券承销等金融业务。二是加强人员合规管理。加强对对公、零售放款审核规程整合,强化放款审核人员合规意识,统一放款审核标准。着力开展二级分行培训,通过周末时间对二级分行放款人员集中开展理论学习,工作时间培训系统操作演练,扭转了二级分行参加总行放款审核任职资格考试通过率低的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