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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运行情况

2019-11-12 10:09
来源:《湖北金融年鉴》

  【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1.参与制定支持政策,加强拟上市企业辅导培育。积极履行职责,协助培育地方上市力量。一是推动省市出台制度,加大奖励政策,完善绿色通道。对《湖北省企业上市工作绿色通道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对省市“金种子、银种子”企业名单反馈意见。二是联合地方政府开展密集调研,挖掘上市潜力。多次参加省有关部门组织的企业调研,掌握企业情况,做到把脉问诊,监管前移,有步骤推进拟上市企业相关工作。三是通过培训会议宣讲政策,做好上市辅导。

  2.积极推进企业上市挂牌。

  按照省委省政府“上市倍增计划”工作部署,联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以及各地市有关部门加强工作联动,不断加大企业上市工作力度。2018年全省6家企业成功过会,全年完成6家企业IPO辅导验收现场检查,新增5家企业向证监会提交IPO申报材料,完成拟首次公开发行公司辅导监管情况报告共计12期。截至年末,全省在证监会审核企业6家,处于辅导备案期企业27家。2018年新增9家企业挂牌“新三板”,新增1109家企业挂牌区域性股权市场。

  3.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

  推动省政府出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创新发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30号),参与研究制定《湖北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督促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补齐制度短板,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提高自律管理水平。截至年末,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交易企业4978家,托管登记企业5706家,企业区域分布已覆盖全省17个市、州、林区。历年累计为393家公司融资923.09亿元,其中,股权直接融资406.97亿元,股权质押融资516.12亿元。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各项指标均居全国前列,对服务全省中小微企业金融需求作出积极探索,发挥了多层次资本市场塔基作用。

  4.支持行业机构提升服务能力。

  随着天风证券成功上市,全省2家法人证券公司全部进入上市公司行列。全年2家法人证券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公司债、次级债和资产证券化产品合计融资201.27亿元,长江期货通过“新三板”市场定向增发融资2546万元,进一步增强了资本实力,扩大了网点布局,提高了金融服务水平。全年全省新增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分支机构32家。此外,湖北证监局积极推动全省创业投资基金享受“财税38号文”税收试点政策资格认定工作,就5家基金管理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出具了无异议证明文件。

  【市场主体监管】

  1.扎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

  在上市公司监管方面,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督导规范公司治理,不断提高上市公司管理水平。在机构监管方面,将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相结合,合规风控与行业发展相结合,强化对重点对象、重点业务、重点人群的监管。在“新三板”和私募监管方面,以风险防控为重点,建立“机构自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立体式现场检查制度。在中介服务机构监管方面,以执业检查为手段,通过“大所监管”“差异监管”发挥监督职责。同时,以行业协会为支撑,强化行业自律管理,构建全面综合监管体系。全年累计开展现场检查138家次,包括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债券专项检查、ABS受托管理人及基础资产相关各方检查、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检查、“新三板”挂牌公司检查、私募机构检查、IPO检查、审计机构检查等。查办各类违法违规事项多起,及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向公安司法机关移送相关案件。

  2.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将“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全面落实整治金融乱象”作为工作重点,合理统筹调配执法资源,集中力量查办重大典型案件。全年共完成办案任务31起、办理协查案件31起。全年共办结各类案件11起,4起案件移送审理。

  3.加强法制和诚信建设,持续强化阳光行政,严格依法做好行政许可审核和备案相关工作,依法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程序和结果。全年完成行政许可15项、主动信息公开188件。严格落实现场检查“双随机”制度,公示“双随机”检查信息19条。加强诚信信息的录入和查询,积极推动联合惩戒,实现信息共享。全年新增录入诚信信息82条,开展涉密查询23批次,受理公众查询43批次。

  【风险防控】

  1.防控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

  摸清风险底数,开展全省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排查,建立质押专项统计台账,全面了解风险情况。一是压实责任。组织全省股权质押高风险公司召开专题座谈会,积极跟进质押情况,督促大股东主动承担责任,拿出切实可行措施,与质押权人协商,扩展融资渠道。二是出实招。支持推进长江证券、天风证券设立民企纾困资管计划,长江证券出资20亿元,天风证券出资10.5亿元。动员组织长江证券、天风证券、海通证券等机构积极参与我省民企纾困工作。积极推动、配合省政府开展民企纾困工作,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对接湖北省政府“100亿元上市公司纾困基金”,在调研基础上向省政府报送待纾困上市公司名单。

  2.防控公司债券风险。

  加强高风险公司债券风险防范。全面梳理2018年年底前到期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名单,建立全省债券发行人监管台账,逐一排查违约风险。对临近兑付期的企业,要求发行人提前三个月报送偿债资金安排报告,预判偿债风险。对可能存在债券违约风险的公司,分类管理,重点监测,现场约谈,定期回访,协助企业构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对话机制,争取政策支持。

  3.防控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制定《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风险防控工作指引》,加强工作统筹。一是强化多方联动,完善风险监测机制。坚持问题和风险导向,在日常监管中通过每日舆情监控、公告审核、日常沟通等实现风险及时跟踪,合理选择约谈、检查、定期报告等方式密切掌握公司最新情况。加强与交易所的沟通交流,强化与地方政府沟通,及时通报并处置风险。二是安排专人专项应对高风险公司事项。针对全省6家高风险公司,实施专人专岗特别盯防,提前制定工作预案,第一时间对风险事件进行反应,有效化解风险因素。全年共接待和约谈相关风险公司、控股股东、中介机构等128家次,下发监管关注函19家次,移交立案稽查4家次。

  4.防控“新三板”挂牌公司风险。

  坚持牢牢把握风险导向原则,针对关键环节开展挂牌公司风险排查。向挂牌公司发放378份自查通知,10家公司反馈存在风险事项。选取相关挂牌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占用资金等违规问题。及时将相关挂牌公司风险上报省政府和证监会,为处置风险赢得先机。

  5.防控私募基金风险。

  通过强化风险摸排、现场检查、风险处置,实现私募风险特别是涉非风险的“打早打小”。一是加强风险摸排。建立了以风险分类为逻辑、风险台账为基础、舆情监测为手段的多维度风险摸排机制,摸排出存在重大风险的机构。二是加强现场检查。查实相关机构涉嫌非法集资并上报省政府。三是做好风险处置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强化与湖北银保监局等监管机构的协作,优化处置流程,提高处置效果。

  6.防控证券期货机构风险。

  制定从严防控湖北法人证券期货机构风险工作方案,建立机构风险防控台账,形成风险日报、周报、月报等信息报送机制。重点关注资管计划参与贷款类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公司债券发行及资产证券化等业务风险,对资产管理、研报披露等开展专项工作。

  7.配合做好地方交易场所清理整顿。按照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要求,联合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对相关交易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参加省政府就重点交易场所遗留风险处置问题召开的座谈会,督促加快整改进度。全年关于交易场所的投诉举报数量较以往有所下降,未发生群体性维稳事件。

  【投资者教育与保护】

  1.组织开展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

  开展“理性投资,从我做起”的专项教育活动,向辖区各机构下发了开展该专项活动的通知。联合长江证券投教基地、天风证券投教基地开展投资者保护大讲堂、投资者保护走进高校(武汉大学法学院)等活动。组织开展“股东来了”投资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活动,以4万多参与者的数量成为全国参与人数最多的辖区,夺得首届“股东来了”投资者权益知识竞赛活动冠军。

  2.积极开展防非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投保打非宣传季”活动,在人流高峰时段轮播防范非法投资咨询的宣传画面,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覆盖面。积极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全辖区共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148次,参与群众6813人次,发放传单、手册等宣传资料16604份,海报、展板、横幅等413张(个),发放购物袋等宣传品2127份。联合公安部门进社区开展防非宣传,在省公安厅举办的“万名警察进社区——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上向社会公众发放宣传资料,提醒市民警惕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及时发布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风险提示,在官网上发布《警惕互联网“非法荐股”风险》《网络直播平台“非法荐股”活动风险警示》等风险提示,揭示利用网络平台从事“非法荐股”活动的模式,提醒广大投资者对各类“荐股”活动保持高度警惕,远离“非法荐股”活动。对政府部门开展横向培训,先后派员参加了湖北省委组织部会同湖北省政府金融办举办的湖北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题研讨班、宜昌市金融办举办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培训会,就防范和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进行宣讲,扩大防非打非宣传阵地,营造良好环境。

  3.持续开展投教基地建设。

  积极引导辖区有条件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申报省级投资者教育基地。加强对投教基地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联合两家投教基地开展各类“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的“三进”活动;加强与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合作,推动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指导基地研发推广优秀投教产品,丰富辖区投教产品形式和内容等。

  4.全力做好证券纠纷调解工作。

  健全完善与湖北证监局指导调解中心、法院、仲裁委等机构的合作机制,全力做好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2018年1月,调解中心与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商议决定,在当事人无法亲临法院的情况下,由调解员代其将材料递交给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该机制是对原有司法确认机制的一大创新,切实促进了投资者诉求的解决,为投资者提供了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

  5.做好涉非线索排查和处理工作。

  配合公安部门对非法证券期货经营活动进行性质认定,累计发现涉非案件线索57件,其中,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线索40起,非法经营其他证券业务4起,非法经营期货业务12起,非法组织期货交易1起。上述线索已处理办结54起,办结率95%。

  6.开展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加强与辖区证券经营机构、公安机关联动,发挥执法合力,集中开展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专项整治行动。一是集中摸排、移交涉非线索,安排专人对辖区各类媒体、网络上的涉非线索进行全方位搜索,同时对投诉举报和相关单位移转的涉非线索进行汇总整理,向公安机关移送。二是严厉查处涉非案件。联合松滋、潜江两地公安机关对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案件开展打击行动,集中查处了涉非窝点。三是高效提供性质认定支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开展案件侦查,出具有关人员、单位的资质或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认定意见,为案件查处、判决提供了专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