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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运行情况

2018-11-13 09:58
来源:湖北金融年鉴

  【概况】

  2017年,阳光产险湖北省分公司(简称)在全省共设立中心支公司11家,并下设支公司、营销服务部等基层服务单位,服务网络覆盖全省。截至年末,实现保费收入9.73亿元,在全省财产险市场主体排名中的第6位,保费收入同比增长29.05%。

  【业务发展】

  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承保全省医责险、武汉地铁建设保险等一批惠及民生、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重点项目;发展信用保证保险,为企业贷款提供保险保障,积极推动地方经济建设。二是优化业务结构。深化车险和非车险“红黄蓝”盈利模式,针对不同的区域和渠道,制定差异化的车险“生命表”,区分各类业务质量、客户群体、业务成本,从资源匹配等方面进行分项管理,通过“车险生命表”的应用和推广,优化了业务结构,实现价值发展。

  【运营管理】

  1.加强业务营销费用管理。坚持“费用跟单”和“费用直投”,确保竞争行为规范有序。按照费用跟单、差异匹配、过程管理、条线总控的原则进行费用管控,分险类、分险种核算市场费用,严格执行销售费用跟单匹配,并保证费用直投。严格执行销售费用跟单匹配,实行“一单一议”,即核保人根据业务的品质、来源渠道、保费规模、市场竞争等因素进行差异化的逐单费用匹配,确保费用资源向经营品质好的机构倾斜,向业务品质好的业务倾斜。

  2.加强营销人员管理。坚持合规展业,持证上岗;坚持岗前培训,后续教育;坚持合规管理,流程到位;坚持队伍的分类管理,通过销售人员的活动量管理和贡献累积管理进行机构和销售队伍的分类,给予不同的政策支持;加强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将销售人员直销客户信息的真实性与销售费用挂钩;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

  3.实行机构差异化管理。一是实行机构分类管理。针对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特点或问题,对机构进行分类,并给予针对性的指导,帮助其解决重点问题。二是实行差异化的地区政策。根据机构的业务特点和地区特点,实行差异化的费用政策和业务政策,支持机构逐步形成自身在当地市场的独特优势。三是实施年终绩效考核奖励办法,从机构、产品和渠道三个维度进行考核。合理评价机构的价值贡献与规模创造,按利润、经营成本率、计划达成、应收率、保费规模、成长性及增长率对机构进行考评和管理,并兑现年终奖惩。

  【客户服务】

  一是实行电话中心95510客户服务热线365天×24小时全天候受理报案、咨询、投诉、查询等服务,坚持电话回访,短信提示,提升服务功能和品质。二是实行客服人员竞聘上岗制度,定期考核,末位淘汰,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专业技能。三是落实客户服务“三个一”工程,即在现场查勘时真诚地为客户递上一瓶水、一份报、一把伞(一件大衣),为客户送去关爱和温暖。四是推出全国范围内甲地承保、乙地查勘、丙地领款的“三维通赔”服务,全国免费非事故道路救援服务等,提升理赔效率,改善客户体验。

  【风险管控】

  一是提升合规经营意识。加强宣导和培训,持续培育合规经营理念,强化合规经营意识,营造依法合规经营的良好氛围。二是建立合规经营责任制度。由各机构、各部门负责人签署合规经营责任状,落实管理者合规经营的责任,从制度上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威慑和约束。三是完善内控制度。对财务、销售、承保、印章等重点领域进行系统梳理,深入查找和分析管理的风险点,修订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大监控力度,切实杜绝管理风险。四是严格控制业务风险。采取非车险“双集中”,即“承保集中”“单证集中”。严格控制业务环节,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加强风险管控。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防范化解各种风险,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