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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0383号提案的答复

2019-08-23 10:00
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一、完善顶层设计,出台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措施

近年来,我市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相继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武政规〔2018〕2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培育壮大新动能的意见》(武政规〔2018〕1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振兴实体经济的意见》(武政规〔2017〕26号)、《市委、市政府关于突破性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试行)》(武文〔2017〕24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政〔2016〕39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出台的政策内容主要涵盖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民间投资、鼓励全民创业、加强融资服务、加大财政支持、推进载体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同时,制定相关配套的政策文件,进一步优化了中小微企业支持政策体系,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规保障,营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
二、供应链金融与应收账款质押融资
为大力推进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工作, 2018年8月1日,我局联合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出台了《武汉市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武金文〔2018〕34号),并成立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服务工作办公室。9月20日,我局联合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出台了《武汉市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应用监测协调机制》。
截至2018年末,平台注册企业总数已近2000家,总计促成融资交易1693笔,金额1309亿元;平台成立至今累计促成融资交易3700笔,成交金额2940亿元。
三、实施“万企千亿”三年(2018年-2021年)行动计划
为落实中央、省、市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局于2018年11月9日联合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出台了《武汉金融支持小微企业“万企千亿”行动计划(2018-2021年)》。“行动计划”的目标是每年支持10000家以上小微企业,每年新增小微企业融资额1000亿元以上,使我市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2021年末得到明显缓解。“行动计划”的主要措施是完善三个库(企业库、项目库、专家库)、抓好三大活动(千名金融人联系服务千家小微企业活动、融资对接“三进”活动、开设融资服务大讲堂)和宣传推广十大金融产品品牌。截至2018年末,我市小微贷款余额4972亿元,同比增长17.92%,贷款户数增加1.23万户,达到11.25万户。
四、持续优化我市金融营商环境
今年,根据市委、市政府营商环境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营商环境工作在市营商环境专班的具体指导下,我局高度重视金融营商环境改善工作,通过专题部署、多措并举、形成合力等方式方法全力支持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工作。3月6日,我局向武汉地区各银行机构0下发了《关于做好银行机构支持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行成立专班,在符合监管规定的条件下,对行内小微企业信贷审批流程进行系统优化,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和减少申报材料,大幅提升小微企业信贷获得感。
同时,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我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难点事项责任分解建议》的分工,积极推进银行不动产登记业务“不见面”服务。协调不动产登记部门会同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不动产+金融服务”的技术手段,以信息共享为基础,构建智慧银政平台,同时在银行网点设立自助查询、自助打印设备。今年4月,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行涉及银行不动产登记业务“不见面”服务的通知》,面向在汉银行,全面推行不动产预告登记、存量房抵押登记、抵押注销登记“不见面”服务工作。
 五、强力推进企业上市,大力发展直接融资
为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于2018年11月发布实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政规〔2018〕32号),进一步加大奖励企业上市奖励力度(将企业境内上市市级奖励由150万提升到300万,企业境外上市市级奖励由150万提升到200万),并采取分阶段奖励方式解决企业在上市过程中介成本过高的问题。
2018年至今,共落实上市、挂牌奖励共计3272万元,分别是上市及分阶段奖励1500万,新三板挂牌奖励1700万元,再融资奖励50万元,新迁入金融机构奖励22万元。
六、积极运行市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
为帮助我市小微企业及时获取金融机构续贷支持,化解续贷产生的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2016年1月,我市正式启动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为我市符合银行续贷条件,但因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小微企业提供“还旧贷新”短期过渡资金支持。2017年8月,融资应急资金使用范围扩大到中型制造业企业。
目前,市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合作银行有武汉农商行、汉口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和光大银行。自2016年1月资金启动到2019年4月30日,市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总规模达5亿元,资金管理平台完成应急资金项目总计385笔,累计发放总额达37.92亿元,帮助我市255家企业获得银行续贷融资43.69亿元。按社会应急资金使用收费标准平均每日3‰计算,帮助企业节约融资成本约9849万元。
七、着力搭建政银企对接服务平台
2018年,我局联合湖北银保监局、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分行业、分区域、分需求组织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行”融资对接活动16场,惠及企业860余家。举办“长江投融汇”、“投融沙龙”21场,参与企业1204家次,其中245家企业达成融资意向,实际融资企业18家,融资金额5.18亿元。同时,我局与工行武汉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召开政银企见面会、座谈会、推荐有融资需求的企业等形式,促进银企精准对接,帮助我市中小企业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八、加大对实体企业的融资服务补贴力度
根据《武汉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融资服务类资金管理办法》(武经信规〔2016〕3号)的相关规定,2018年,市经信局组织开展了市小微工业企业贷款利息补贴和担保费补贴、市中小工业企业融资租赁补贴工作,为我市155家小微工业企业给予贷款利息和担保费补贴1580万元,为29家中小工业企业给予融资租赁补贴383万元,有效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撬动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我市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市财政局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以及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发挥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6—2018年,我市累计为6,481笔、11.3亿元新增个人及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进行财政贴息,拨付贴息资金共计1.4亿元,在切实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负担方面发挥了良好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助推本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九、加快政府部门职能转变,优化审批事项
一是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改革力度。结合全市机构改革,调整优化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组织各区、市直各部门开展制定发布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权责清单”工作,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聚焦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要求再取消或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设置的各类变相审批。
二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对标优化。按照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的要求,组织各区、市直各部门对标北京、上海等先进城市,制定我市各级审批服务事项在办理环节、办理时限、申请材料和特殊环节等4项指标的优化目标,全面摸排“四办”现状和存在问题,形成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环节最少、办理时限最短、申请材料最少”。
三是做好取消和下放事项的衔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精神,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市直各部门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贯彻落实、对接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对取消和下放事项的承接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四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持续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精简办事证明材料。组织各区、市直各部门开展制定公布市、区、街道(乡镇)三级需要保留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工作,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事指南等,清单之外,各级各部门不得索要证明,建立清单动态管理制度,着力破解群众办事“证明多”、“证明难”。
十、推进政务窗口改革创新,提高服务效能
一是深化市级综合窗口建设。按照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设立经济发展、社会民生、基本建设等三大类综合窗口。建成不动产登记、45证合一综合窗口,增设招商项目帮办代办、工程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实体大厅智慧化,优化综合窗口管理和运行机制,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
二是探索“情景式”审批及协同审批。以企业群众“一件事情一次办结”为导向,梳理与企业群众联系密切的审批服务事项,推行联动协同审批,优化办理环节,实行申报材料共用、审核程序并行,探索“情景式”审批新模式,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推出市区两级262个“情景式”审批服务套餐,平均每个申请项目可减少申请材料18.5份,减少审批环节10.2个,办事时限比原法定时限节约35.4个工作日。推行不动产交易与登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实现23类不动产交易业务受理时间减少到45分钟内,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立等可取。
三是深化帮办代办服务。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全面实行投资项目全程代办制度,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审批事项,推行即来即办。动员全战线,全面摸排市、区两级已签约、未开工的重点投资项目,提前介入、跟踪帮办,为企业提供专家辅导、预排工期、协调办理等全流程、精准化服务。
未来,我市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实施“万企千亿”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企业上市、积极运作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加大政银企对接服务力度、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扶持作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促进政府部门职能和服务方式转变,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