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加大政策引领,健全科技金融政策体系
2015年底,省政府印发《关于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73号),要求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促进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创新驱动和“双创”战略。
2016年9月,由市金融工作局起草,市政府正式发布《关于促进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政〔2016〕39号),成立了由万勇市长任组长的市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我市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发展。
市科技局根据《武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要求,制定了《武汉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及投资负面清单,鼓励发展天使基金和创投基金,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联合制定了《武汉市科技型企业保证保险贷款业务操作办法》、《武汉市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操作办法》,建立“贷款+保险保障+财政风险补偿”的融资新模式,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
东湖高新区先后出台30多项科技金融专项政策,特别是《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专项方案》获批后,出台了“东湖科技金融15条”——《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推动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武新规[2016]4号),对金融机构集聚、企业融资、企业上市、金融人才等给予大力支持,是全国最优的科技金融专项政策之一。
二、关于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加大投资引导力度
2018年,市财政向武汉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注资2亿元,基金总规模增加至9.54亿元,预计今年子基金规模将达到65亿元。安排科技金融专项预算2200万元,针对科技型企业保证保险贷款、信用贷款保障、专利权质押贷款开展贷款贴息、保费补贴及风险补偿,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引导基金实现了有效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各类风险投资基金聚集武汉,打造众多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聚集区。引导基金通过提升品牌影响力,吸引到众多知名创投机构及产业资本来汉设立创投基金。目前,引导基金已与众多国内知名创投机构设立41支母、子基金,基金总规模超100亿元,引导聚集效应明显。
引导基金带动资本重点投向早期企业,不断加大对种子期、早中期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引导基金及合作子基金所有投资企业中,种子期、早中期企业的投资数量占比达到90%,投资金额占比超过80%。
引导基金在设立成果转化基金方面,已与中科院在汉设立了国内首支全国性的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基金——中科院成果转化母基金,该基金的设立,对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不仅能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同时还将通过掌握并挖掘中科院的项目资源信息,争取中科院院士项目、重大产业化项目落户武汉,并积极向中科院推荐合作机构,争取在武汉设立更多科技成果转化子基金,为武汉的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提供资本支持。另外,引导基金还设立了清大科创成果转化基金等数支成果转化子基金。在设立天使基金方面,早在2014年,引导基金发起设立武汉地区第一支真正意义上的天使投资基金——“武汉科技创业天使投资基金”,该基金得到国家科技部、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及各区级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基金总规模2亿元,目前已投资34家企业,全部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资金额超过8500万元。近几年,又陆续设立创星汇天使基金、海汇天使基金等10支天使基金,天使基金规模逐步扩大。
三、深化科技信贷创新,为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
(一)在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建设方面,东湖高新区已集聚银行科技支行24家,是全国科技支行最密集的区域;集聚科技保险3家,银保联动模式全国领先。
(二)在投贷联动试点方面,2016年,市政府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试点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意见》。2017年,市金融局会同湖北银监局印发了《武汉市投贷联动信贷风险专项补偿基金实施细则(试行)》。
建立政府、银行、保险、担保、企业等多机构协同的风险分担机制,并进一步优化风险补偿资金兑现机制,提供更加有效、及时的风险补偿。
落实市政府关于“建立四项机制和三个库”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科技系统的资源优势,积极推荐智能制造、新材料、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命健康等领域的科技专家,建立投贷联动专家库。我局同中行湖北省分行联合组建投贷联动专家库,首批选聘86位专家,包括院士、高校教授、科研院所研究员、投资机构行业分析员。
截至今年一季度,3家试点银行先后与40家内外部投资公司开展合作,支持科创企业102户,投贷联动贷款余额9.1亿元,同比增长74.2%;对应投资总额34.1亿元,同比增长51.5%。
(三)在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方面,我市针对科技中小企业缺乏有效抵质押物的关键问题,创新债权融资,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融资体系。
债权融资方面,先后推出“集合贷”、“萌芽贷”、“保证保险”、“税易贷”、“投贷联动”、“知本贷”等系列银政合作创新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开展信用贷款、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创新型贷款,累计为8000家(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超过300亿元。
市科技局联合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湖北保监局和市财政局制定了《武汉市科技型企业保证保险贷款业务操作办法》(简称“科保贷”)、《武汉市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操作办法》(简称“专利权质押贷”),建立“贷款+保险保障+财政风险补偿”的融资新模式,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
其中,科技型企业保证保险贷款试点建立了由政府、保险公司和银行共同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专利权质押贷是指以企业拥有的专利权为质押,通过专利权质押贷款保险、财政专项风险补偿资金进行增信的信贷产品,单笔贷款金额最高限额不超额1000万元,当企业贷款出现风险时,保险公司、经办银行、市科技局按5:2:3的比例承担逾期风险。
四、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充分运用资本市场融资
(一)在设立新型证券投资机构方面,东湖开发区已集聚股权投资机构超过1200家,比2011年增长50倍,其中以东湖高新区为主导的产业基金目前已有13支,形成覆盖天使、VC、PE、Pre-IPO、并购各阶段的股权融资链。
(二)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型企业上市挂牌。针对科技中小企业缺乏有效抵质押物的关键问题,创新股权融资产品,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融资体系。股权融资方面,集聚股权投资机构超过1200家,其中高新区主导的产业基金目前已有13支,形成覆盖天使、VC、PE、Pre-IPO、并购各阶段的股权融资链。
截止目前,高新区上市公司达到38家,占全市一半以上,占全省1/3;2017年新增经纬视通、光驰教育等20家企业新三板挂牌,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133家,累计实现资本市场融资超过1000亿元,并以每年200亿元的速度增长;2017年,新增四板挂牌企业117家,总数达到341家,推出全国四板首个“科技板”、“青创板”和“海创板”,四板市场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加大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力度,持续开展“金谷大讲堂暨上市金种子培训”、“模拟发审会”等专项活动,对科技型后备企业实施动态管理,信息共享,重点跟踪。
(三)在各类资本要素市场建设方面,东湖开发区已集聚创新型要素市场16家,企业创新要素得到较好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