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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银行响应函证操作指引

2024-07-29 10:38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自7月1日以来,财政部办公厅和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正式施行已近一个月。根据《操作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其总行或总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就办理函证相关事项进行公示。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多家银行已响应。

7月19日,兴业银行在官网发布关于银行询证函业务的公告,主要针对相关客户和会计师事务所。公告显示,兴业银行集中受理机构为各一级分行,将以各一级分行为主体范围进行回函。除兴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创设/发行的由兴业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外,该行还可函证回复“除外汇买卖外的其他衍生品交易、贵金属交易、数字人民币业务、票据池业务”等业务。

同时,兴业银行公告表示,该行函证业务收费标准按照《兴业银行机构服务价目表》收取,目前收费标准为:200元/份,小型微型企业免收。

此外,年内已有华夏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在官网发布本行的函证业务的操作指南。

所谓银行函证及回函,是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过程中,在获取被审计单位授权后,直接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出询证函,查询被审计单位银行存款、银行借款、担保、理财等信息的真实性,银行查询、核对相关信息并提供回函的过程。函证是独立审计的核心程序之一,对识别财务报表错误和舞弊行为甚为重要。

2020年8月,财政部、原中国银保监会就发布过《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要求注册会计师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充分认识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重要性。彼时,监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函证回函工作,并于2023年1月1日前实现集中处理。监管还明确指出,规范银行函证回函工作,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

2024年2月,财政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表示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快推进银行函证规范化、集约化、数字化建设的通知》,强化对银行函证工作的指导,印发《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2020年发布的《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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