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设立“一带一路”专项贷款,集中资源加大对共建“一带一路”的融资支持。截至2022年底,国家开发银行已直接为1300多个“一带一路”项目提供了优质金融服务,有效发挥了开发性金融引领、汇聚境内外各类资金共同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融资先导作用。
据介绍,国家开发银行发起设立8个区域金融合作机制,在多边框架下推动开展银团贷款、联合融资、同业授信等合作,促进“一带一路”包容性增长。同时,发起或参与设立18只多双边合作基金,推动构建直接、间接融资并举的多样化融资机制和方式;通过联合融资、第三方市场合作等多种方式,与国际金融机构开展务实合作。
国家开发银行全面落实《负责任融资共同原则》《“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等,将绿色标准、环境和气候风险纳入境外投融资评估决策,强化项目自身现金流和风险管理,努力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截至2023年9月末,共建“一带一路”专项贷款已累计实现合同签约5333亿元等值人民币,累计发放贷款4915亿元等值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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