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内蒙古乌海保险业围绕高质量保险服务下功夫、做文章。
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
为提升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乌海保险业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并组织驻市各机构签订消费者权益保护自律公约,推动行业坚持“人民至上”“金融为民”的理念,用心、快速、便捷处理保险消费投诉;坚持“与时俱进”理念,主动适应消费需求新趋势,及时把握消费新观念,努力搭建公司自治、行业自律、监管监督的消保网络。乌海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成立,为解决保险消费者“急难愁盼”,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有力支持,截至2023年11月,通过行业调解处理保险纠纷7件,涉及金额130余万元,切实起到了化解保险纠纷“灭火器”“退烧药”“润滑剂”的作用。
为增强广大社会公众维权意识和风险意识,乌海保险业广泛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通过活动,采取开辟自媒体专栏,组织现场宣教活动等“线上+线下”模式,向广大消费者普及基础金融知识、提示金融风险;为促进行业宣传提质扩面,结合“五进入”“春风行动”扫街串巷、开展专题讲座等,倡导保险消费者提高防骗反诈意识,理性购险、理性维权,提升价值投资观念等。
在提升保险服务方面
各保险机构立足金融服务本业,不断深化保险服务与质效,提升消费者的满足感和幸福感。全行业充分结合人身险可回溯管理、“金融助企百千万”春风行动、财产险风险减量等监管重点工作,以监管政策为导向,规范保险营销,提升保险消费者服务体验。着力聚焦“一老一少”和新市民群体,通过上门服务、专属服务,完善适老化设施,优化适老化产品等措施,进一步提升适老化服务体验;针对学生和新市民群体,各机构结合群体特点、聚焦服务盲点,不断强化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开发专属产品、专属服务,主动走进学校和企业宣讲保险产品等措施,持续强化保险服务特殊群体的力度。疫情期间,乌海保险业为保险消费者开辟各类绿色通道,提供便民服务,充分体现了保险业的社会责任与担当。行业已经连续3年开展“冬日暖阳服务”活动,为全市车险消费者提供免费救援、上门服务、快捷理赔等暖心服务。
发挥民生保险服务作用方面
乌海保险业积极发挥保险保障优势助力乡村振兴。为全市全部不稳定脱贫户和相对贫困户提供涵盖疾病医疗、家庭财产损失等的保险保障,对因保险事故致贫返贫提供托底保障,覆盖农牧人口4394户、1.05万人。截至2023年11月,全行业共计赔付10.1万元,有效筑牢了防返贫底线。
着力发展普惠保险助力民生保障。乌海保险业将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老年人意外险、惠蒙保等普惠性保险紧密地与医疗医药、养老护理、健康管理等实体服务相结合,进一步降低了保险门槛,拓宽了保障范围,给老百姓生活兜好了底。截至2023年三季度,大病保险共计承保城镇职工22.34万人,覆盖乌海市所有参保人群;城乡居民18.01万人。累计支付大病赔款2052.7万元,支付结算5376人次。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总数为40.34万人,累计支付长护险护理费用841.59万元,理赔人次9128人次。自2018年3月开始至今已为全市乌海市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展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5年,参保覆盖率100%。2023年前三季度赔付301人次,合计金额59.68万元。与内蒙古基本医疗保险紧密衔接的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惠民保”项目,为参保人提供除医保赔付后的“基本医保目录内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保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三重保障。相比传统健康险,具有“低门槛”“低保费”、“高保额”等特征,有效地解决老年群体和带病群体的投保问题。
乌海保险业深化安全生产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服务内涵,结合风险减量服务,积极开展“保险+科技”、风险监测、安全培训教育等服务,2023年截至11月,乌海保险业累计为104家企业客户提供风险减量服务200余次,其中,隐患排查100余次,风险辨识/评价11次,安全培训82次,应急演练1次,切实建立起保险服务社会治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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