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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多举措提升乡村振兴普惠金融服务质效

2023-10-20 15:05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2013年11月,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我国首次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2015年12月,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正式将发展普惠金融上升为国家战略。十年来,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截至2023年二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用于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27.4万亿元。

我国普惠金融事业取得的成绩离不开金融管理部门的引导,近年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以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为主要抓手,持续引领金融机构优化服务体验、防范资金风险,着力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

引导金融力量支持乡村振兴发展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考虑到地方经济特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重视引导金融力量支持小微企业和乡村振兴发展,通过创新监管举措,不断加强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支撑。

一是开展涉农重点领域供应链融资对接活动。联合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对接活动,推动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云南国家级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全力支持培育打造茶叶、咖啡、花卉、肉牛、蔬菜5条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链,助力推动农产品加工向优势区域聚集。

二是推动深化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模式创新。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创新,破解农村抵质押物不足难题。3月末,云南全省农村产权抵质押创新贷款超过100亿元,其中活体抵押累计授信17.59亿元、贷款余额8.69亿元。

三是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通过实地督导承贷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做到“应贷尽贷”。3月末,云南全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余额190.21亿元,较年初增加2.71亿元,当年新增投放24.17亿元,增量和新投放量均居全国第3位。

四是推动持续提升脱贫县域金融服务质效。推进省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强易地搬迁后续金融服务,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稳定提质。3月末,27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贷款余额3650.44亿元,比年初增加184.53亿元、增长5.32%,同比增长13.29%。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产品达204个,同比增加40个。投放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贷款190.94亿元,贷款余额168.99亿元。累计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194.76亿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61.01万人次,余额116.24亿元。新设银行保险分支机构6家。

加大对乡村振兴数字化转型的指导

数字化是普惠金融的重要特征之一。近年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持续加大对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乡村振兴数字化转型的指导力度,督导辖内机构拓宽金融科技与数字化技术在涉农领域的应用场景,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指导辖内机构加强数字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全省24家省级银行机构全部成立了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出台数字金融服务专项支持政策和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和任务分工,强化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

二是加大资源倾斜。持续推动机构向重点帮扶地区倾斜,进一步夯实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建设成果。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新设金融机构9家。

三是开展创新试点。督促机构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协助地方政府构建金融服务平台。指导楚雄分局协同地方建设并上线运行“政务大数据+企业特色数据”为基础的“楚金云”平台。目前共入驻金融机构31家,上架金融产品46款,发布优惠奖补政策48项。

四是拓展应用场景。鼓励机构通过数字技术实现业务功能升级与流程再造。指导建设银行完成“一部手机云企贷”,形成区块链应用场景技术架构和服务支撑体系;太保财险云南分公司创新“区块链+生猪”保险保障模式,极大降低了农户的养殖风险系数。

五是加强数据整合。引导机构以场景服务为导向,增强数据整合和线上服务能力。鼓励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推进“三资”管理平台建设,累计签约95个县,其中上线47个,服务覆盖441个乡镇和4681个行政村。指导富滇银行搭建农业农村资源资产评估、确权、交易中介平台。省联社整合农户资产负债和道德品德等相关信息,科学配置信用评级指标分值权重,确保农户信用信息建档评级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目前,云南省已推出“云字号”系列线上信贷和保险产品。与此同时,在引导金融机构防范和管理风险方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也多措并举,提升金融信息数据安全性。具体来说,通过对全省208家法人机构进行信息科技评级,督促机构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和数据安全管理部门,层层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要求将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纳入“一二三”道防线履职考核中。不断推进信息科技风险整治,印发通知专项部署机构强化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工作,指导督促机构完成业务连续性专项整治。同时积极转发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提示。将网络和数据安全纳入对辖内机构的督导、检查和审计范围。派出检查组,定期对辖内机构的网络安全管理、数据防泄露、业务连续性保障等方面深入开展检查,及时给出监管意见,提出整改要求,以防范风险、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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