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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推动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全力服务共建“一带一路”

2023-10-20 15:04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切实推进金融创新,创新国际化的融资模式,深化金融领域合作,打造多层次金融平台,有助于建立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期、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金融保障体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云南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强监管引领、协调推动、督促指导,推动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全力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截至2023年6月末,辖内银行机构支持“一带一路”建设项目1371个,贷款余额8426.42亿元。保险机构建立了面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的跨境车险、货物运输保险、企财险、工程险、雇主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出入境人员意外险等跨境保险产品体系,2023年上半年共提供跨境保险保额513.45亿元,赔付220件次、共计1345.73万元。

深化交流合作 搭内外联通“立交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积极搭建监管交流平台,包括:参加中越五省市经济走廊合作会议,就推进金融领域合作与越方进行交流,促进人保财险云南省分公司与越南保越保险总公司开展出境车辆保险代查勘、代定损合作,查勘、定损流程耗时由原来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指导德宏分局与缅甸银行业协会代表团进行座谈交流,就丰富中缅贸易结算品种、畅通结算渠道、加强金融交流合作等进行探讨;与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共同研判应对跨境金融发展中碰到的风险和问题。

在搭建中外资合作平台方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与地方金融招商部门建立协调对接机制,持续优化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准入服务。2013年以来,云南省共新设外资银行分支机构3家,外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3家,目前云南全省共有8家外资银行分支机构、5家外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定期组织外资银行联席会议、召开外资银行支持辐射中心建设座谈会等,引导外资银行与辖内中资银行合作,发挥自身全球资源优势、跨境经营优势、综合金融服务优势,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推动辖内中资银行与67家南亚东南亚国家同业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开立同业往来账户,开展跨境人民币清结算等业务。

在搭建境内外联动平台方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支持富滇银行与老挝外贸大众银行共同投资设立老中银行,成为全国首家在境外设立经营性机构的城市商业银行。富滇银行与老中银行分别在中国磨憨、老挝磨丁设立可联动的分支机构,开展人民币现钞跨境调运业务,累计向老挝调运人民币现钞75批次、金额共计7.92亿元,实现“人民币-基普”直通清算。推动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联动工行万象分行、工银亚洲等成功办理了跨境资金池业务,与仰光分行协作推出“中缅通”产品,实现直接对缅跨境人民币结算,累计办理业务15.85亿元。

加大金融支持 为互联互通“注活水”

为持续强化监管督导,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健全统计监测、监管督导、风险防控等专项机制,设置服务“一带一路”专项统计报表,覆盖7个重点建设领域11项信贷监测指标。按季度开展监测分析,采取通报、监管会谈等措施,持续推进银行保险机构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建立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机制,定期组织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全面排查相关风险,深入分析风险成因,压实压紧风险防控责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还持续强化信贷支持——引导银行机构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需求,通过银团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海外直贷、金融租赁等产品服务,为交通物流、能源、数字信息大通道等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截至2023年6月末,辖内银行机构支持云南省内互联互通国际大通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66个,贷款余额7831.8亿元,较年初新增433.14亿元。

就持续强化保险功能而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发挥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风险保障作用,助推重大项目落地。2023年上半年,中国信保云南分公司通过海外投资险等承保云南省内企业在柬埔寨等地投资项目,共计保额8.37亿美元。推动保险机构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以投资债权、股权、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方式支持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23年6月末,辖内保险资金运用存量余额2499.54亿元。

完善金融服务 助贸易畅通“添双翼”

一是优化融资服务,为外贸发展增添“资金翼”。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与云南省商务厅及司法、交通、铁路等部门合作,推动中老铁路云南省首笔国际铁路提单融资业务和中缅多式联运“一单制”融资服务落地,促进中老铁路、中缅印度洋新通道海公铁联运跨境物流发展。聚焦边民互市等重点领域,推动相关农合机构在麻栗坡天保口岸等6个口岸提供边民互市线上结算服务,实现边民互市业务线上、批量化办理,现已办理业务91277笔,金额10.2亿元。富滇银行“跨境通”结算系统精准获取口岸边民在互市贸易中的交易情况,在金平县试点开展“边民贷”服务。结合市场采购贸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特点,引导银行机构针对性开发金融产品,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开办了越南盾市场采购贸易结算业务。截至2023年6月末,辖内银行机构支持企业与“一带一路”国家跨境进出口贸易项目32个,贷款余额24.88亿元。

二是优化保险服务,为外贸发展增添“保障翼”。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在云南自贸试验区红河、德宏片区开展入境车辆超短期交强险试点,2021年7月至今共出具保单32932件,提供保险保障保额65.86亿元,红河、德宏自贸片区入境车辆单均保费降至57.60元,较非自贸片区入境车辆低26.4元。《高效便捷跨境车险服务模式》入选云南自贸试验区第二批制度创新成果。推动出口信用保险发挥防风险、促融资、拓市场、补损失作用,2023年上半年,累计承担云南省外经贸风险规模28.61亿美元,服务支持出口企业502家,其中小微客户340家;累计调查买家资信1189户次,帮助企业有效、快捷对接国际市场。

三是优化综合服务,发挥“两翼”协同合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推动银行保险机构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等,实现与商务、海关、税务等部门之间数据交换共享,为进出口企业提供融资结算、关税保函、出口信用保险、汇率避险等综合金融服务。指导银行机构全面参与2023年上线的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场景融资,上半年支持5家企业获得银行贷款13.25万美元。推动建设银行红河州分行、中国信保云南分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融资担保机构联合推出“云贸贷”,通过“政银保”合作模式,为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更好地服务沿边地区中小微外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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