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主题系列(第三场)新闻发布会,辽宁省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涛就发挥金融作用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未来的举措进行了介绍。
吴涛在发布会上公布了未来3年辽宁全省金融领域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末,全省3年新增社会融资规模达到万亿元以上,3年实际新增信贷达到万亿元以上;全省境内上市公司确保达到120家;全省融资担保公司平均注册资本不低于全国同业平均水平,在保余额不低于1200亿元。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企业累计达到2800家,融资规模累计达到850亿元。
《中国银行保险报》了解到,为确保将“施工图”变为“实景画”,辽宁省金融监管局在五大方面明确了20项主要任务和66条工作措施。具体包括:辽宁省将大力推进“金融+”战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通过“金融+重大项目”“金融+制造”“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等服务行动,将金融活水更多更快引入产业良田。还将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助力企业直接融资,深入实施企业上市倍增计划,推动企业利用债券融资,提升区域性股权市场综合服务能力。同时,发挥地方金融组织融资补充作用,强化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支持融资租赁行业快速发展,发挥商业保理融资作用,在金融手段协同运用上取得新突破。在修复金融生态,打造良好金融环境方面,辽宁省将不断提高对地方金融组织的政务服务质效,建成全省统一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到2025年末平台融资规模争取超1000亿元,平台注册企业突破10万户。还将推动地方金融组织接入征信系统,完善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制度,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分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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