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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发布沪深港通业务实施规则 ETF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优化

2024-06-19 11:15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6月14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以下统称《实施办法》)及有关事项,进一步修改沪港通、深港通ETF范围,持续优化完善互联互通机制。

据了解,沪深交易所此次主要调整了对沪深股通、港股通ETF的调入调出要求,在《实施办法》下,ETF互联互通或将扩容,方便投资者以更高效的方式在香港和内地市场进行多元化资产配置,有助于加强内地与香港的资本市场联系,进一步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

三方面进行调整

《实施办法》合计修订6条,具体来看,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整。一是调整沪深股通ETF和港股通ETF有关规模和权重占比的调入要求。其中,沪深股通方面,ETF纳入规模门槛由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调入比例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深交所和上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且深股通股票和沪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

港股通方面,ETF纳入规模门槛由不低于港币17亿元调整为不低于港币5.5亿元;调入比例统一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由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且港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不再以指数进行区分。

二是调整沪深股通ETF、港股通ETF有关规模和权重占比的调出情形。沪深股通方面,ETF调出规模由低于人民币10亿元调整为低于人民币4亿元;调出比例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深交所和上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或深股通股票和沪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港股通方面,调出规模由低于港币12亿元调整为低于港币4.5亿元;调出比例统一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联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或港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不再以指数进行区分。

三是调整条款序号并修订废止条款。

此外,在《实施办法》施行后,下列安排将继续执行:一是个别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在税费、公司行为等方面存在特殊安排,现有沪深港通业务安排和技术系统无法支持,该类公司股票仍暂不纳入港股通股票。二是2022年7月25日前已开通沪股通、深股通权限的内地投资者,仍可以继续卖出其持有的沪股通、深股通标的证券,但不得主动买入。三是沪股通标的证券属于科创板股票的、深股通标的证券属于创业板股票的,仍暂不参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实施办法》涉及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规定继续暂不实施;沪股通、深股通ETF仍暂不进行担保卖空,《实施办法》涉及沪股通、深股通ETF作为沪股通、深股通标的证券担保卖空的规定继续暂不实施。前述条款具体实施时间由上交所、深交所另行通知。

发布首次沪深港股通ETF考察和调整安排

与此同时,为了保证《实施办法》顺利施行,沪深交易所还发布了《实施办法》修订施行后首次沪深港股通ETF考察和调整安排。

《实施办法》修订施行后,沪深港通ETF首次调入的考察日均为6月17日。沪深交易所表示,在前述考察日符合规定条件的ETF将调入沪深港通ETF,但调入生效日前触及调出情形的除外。其中,对已调入的沪深股通ETF,6月17日(沪深股通ETF定期调整考察日)触及调出情形的,将调出沪深股通ETF。但对于已调入港股通ETF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ETF,在前述考察日不进行调出考察。

此外,根据安排,沪深港通ETF首次调整名单均自7月12日起生效。其中,沪深股通ETF调整名单将于7月12日由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另行公告。港股通ETF调入名单将于7月12日由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另行公告。预计自7月22日起生效。

对此,不少业内人士表示,降低ETF互联互通的纳入标准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丰富的投资工具,从而进一步推进我国金融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港交所表示,此次扩容将进一步丰富沪深港通投资者的产品选择,方便投资者以更高效的方式在香港和内地市场进行多元化资产配置。

“ETF互联互通门槛降低能够促进资本、产品和信息在两地市场间更自由地流动,推动两地市场一体化进程。通过增加投资选择和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参与更多金融产品创新,满足投资者多样化投资需求。”一位ETF基金经理表示,这对于加强内地与香港的资本市场联系、促进更深层次的市场互联互通建设、促进金融进一步对外开放等都具有积极意义和深远影响。

ETF互联互通或将扩容

今年4月19日,沪深港交易所对沪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经过近两个月的修订后,6月14日,《实施办法》正式施行。

2022年7月4日,ETF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正式启动。首批互联互通ETF名单中包括沪深交易所上市的83只ETF和港交所上市的4只ETF。其中,沪股通ETF53只,包括上证50ETF、金融ETF、红利ETF等;深股通ETF共30只,覆盖创业板ETF、沪深300ETF等核心宽基产品,以及生物科技、家电ETF、碳中和ETF等代表性行业主题产品,主要集中在先进制造、数字经济和绿色低碳等领域。港股通ETF共4只,包括盈富基金等股票ETF。

ETF互联互通运行近两年以来,产品稳步扩容、业务规模快速扩大,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交易便利性。Wind数据显示,截至目前,ETF互联互通产品近150只,资产规模达1.57万亿元。而当前全市场规模在5亿元以上的股票型ETF有260多只,根据《实施办法》,除了当前被纳入的近150只ETF外,其余产品也有望成为ETF互联互通产品。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修订后,沪深港通ETF标的数量和规模预计将显著增加,ETF互联互通扩容有望增加北向和南向交易量,进一步丰富内地和香港市场投资产品。

前海开源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表示,近年来,两地ETF市场规模不断扩大,ETF产品也逐渐成为投资者资产配置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扩容能为内地投资者进入香港ETF市场、国际投资者进入内地ETF市场提供更丰富的产品选择,同时提高两地ETF产品流动性。

有基金公司人士表示,从中长期看,此次措施不仅有利于增加互联互通产品种类,为外资和内地投资者提供更多便利和选择,同时也有助于推动两地资本市场进一步融合,支持人民币国际化并巩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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