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层首现申报信披违规遭调查案例,向新三板市场敲响了注册制下严格依法监管的警钟。
证监会日前发布消息称,对北京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山科技”)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过程中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证监会表示,这是落实深化新三板改革总体要求,把好精选层“入口关”,严肃市场纪律的重要举措。
建立健康的新三板市场生态不仅要求挂牌公司完整、准确地披露信息,还需要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切实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
中国市场学会金融学术委员付立春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证券法下,资本市场对司法、执法的水平和标准要求越来越高。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方向,一以贯之,对于有问题的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及中介机构,特别是涉及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规等法律问题的,从严处理,落实“零容忍”要求,符合市场规范有效运行的大方向,也是推进全面注册制顺利落地的基础所在。
蓝山科技被立案调查
从2月份“官宣”备战精选层,到9月底终止精选层申报,再到现如今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这中间蓝山科技各类“祸事”不断。公司多位董监高先后离职、公司及子公司被列入被执行人、主要业务已停顿、银行账户遭到冻结……究其背后原因,与公司财务真实性问题不无关系。
今年4月29日,蓝山科技公告了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文件。随后,在全国股转公司自律审查及证监会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财务数据和商业模式存在异常,信息披露真实性存疑,证监会按程序对蓝山科技启动立案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蓝山科技于2014年在新三板挂牌,2017年至2019年间,公司连续三年跻身创新层。记者梳理发现,根据蓝山科技7月31日披露的半年报,今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2.69亿元,归母净利润为2085.68万元,业绩同比略有下滑,但整体仍属稳健。但短短三个月后,蓝山科技却发布公告称,因主要业务停顿,公司现仅有董事1人、员工2人,已无法披露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此外,蓝山科技在2017年至2019年披露的重要销售和采购数据与其他两家上市公司出现矛盾。根据蓝山科技2017年披露数据显示,公司对第五大客户华宇软件当年的销售额为4615.78万元。但华宇软件2017年年报却显示,其向公司第一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仅有3099.67万元。同时,蓝山科技还有实缴资本为零的供应商,有与尚未成立公司的业务往来等信披内容。而在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后,蓝山科技披露的相应公告显示,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为“无”。
“包容不代表没有‘底线’。”证监会表示,新三板作为依据证券法设立和监管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也是一个严格依法监管的市场,挂牌公司作为公众公司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当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蓝山科技此番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关于其背后负责督导的主办券商,申报精选层时的保荐机构等是否有监督不力的连带责任引发市场关注和讨论。
蓝山科技的做市商公告显示,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终止公司精选层申报以来,包括华福证券、西部证券、天风证券、中信证券、渤海证券、粤开证券和华龙证券在内的多家为蓝山科技提供做市商服务的券商陆续退出。
其中,华龙证券自蓝山科技登陆新三板市场以来,一直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后又成为做市券商,今年还成为公司申报精选层的保荐机构。而直到蓝山科技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当天,华龙证券才发布风险提示性公告,在此之前,华龙证券仅发布过一则退出为蓝山科技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的公告。
事实上,今年以来,在严格监管态势下,“问题股”背后越来越多的中介机构是否勤勉尽责遭到市场质疑。据统计,今年以来已有近50家中介机构被证监会核查或处罚。中银资本市场争议解决中心主任吴则涛律师表示,随着证监会后续调查的展开,华龙证券将有可能进入到监管机构的视野。
近日,《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和《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相继发布实施,为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督促其归位尽责,从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再添重要制度保障。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蓝山科技在晋升精选层过程中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对有效推进精选层的基础制度建设会起到积极作用。” 金长川资本董事长刘平安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目前精选层正处于准备实施注册制的过程中,如何确保高质量信息披露是注册制的核心要义,提高精选层信息披露质量,使其能与科创板和创业板信披要求无缝对接,也是为确保转板上市制度成功落地。
据蓝山科技最新发布的关于可能触发创新层即时降层情形的提示性公告显示,截至12月10日,公司已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挂牌公司连续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则可能触发降层。对此,分析人士认为,这正是投资者“用脚投票”、加速市场出清的表现。
对于具体如何提高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有市场人士建言,应坚持信息披露监管与公司治理监管“双轮驱动”。对企业内部而言,督促其自查、整改,完善公司治理规则体系,强化公司治理底线要求,健全公司治理长效机制;对外部机构而言,将中介机构的前端监管优势与监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形成闭环,共同推动挂牌公司质量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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