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办事服务 专题专栏

稳步实施巨灾保险: 探索“灾害救助+金融保险”试点

2026-06-16 10:30
来源:金融时报

巨灾保险作为现代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完善社会灾害风险管理体系、服务国家防灾减灾战略、保障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正因如此,国务院日前印发《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再次点名巨灾保险,提出“稳步实施巨灾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灾害救助+金融保险’试点”。

近年来,我国巨灾保险发展进入加速期。截至目前,我国巨灾保险试点项目已覆盖20多个省市,2025年,累计为全国7489万户次居民提供33.71万亿元巨灾风险保障;巨灾债券等创新工具探索落地,太平再保险于2025年在香港发行了亚洲首只双风险、双触发机制的巨灾债券。

“目前,我国巨灾保险发展成效与短板并存。”北京金融街研究院研究室主任王少康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巨灾保险覆盖率仍不均衡,试点多集中在东部经济优势地区,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因财政配套能力有限而进展缓慢。

另外,我国巨灾保险赔付占比偏低,大量灾害损失仍依赖财政兜底。从国际经验来看,巨灾保险赔付贡献率普遍占经济损失的30%至40%,而我国仅在10%左右,保障缺口显著。从保障范畴来看,巨灾保险有待扩围,不仅要保“天灾”,而且有的“人祸”也要保,如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低频高损的风险。

《规划》对巨灾保险的要求,本质上是为了解决巨灾保险发展过程中的多重矛盾。王少康表示,一方面,解决政府包办、市场缺位的矛盾。长期以来,我国应对巨灾高度依赖行政救助和社会捐赠,保险参与度较低,地方财政持续承压,灾害发生后资金到位慢、效能不高。《规划》意在推动从事后财政兜底向事前市场分担转型,有利于强化财政金融协同,实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深度融合。另一方面,解决救助与保险融合不足的矛盾。“灾害救助+金融保险”的提出,意在打通应急救助体系与保险赔付机制之间的衔接壁垒,构建应急部门与金融机构的联动通道。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极端天气频发、灾害风险交织叠加,对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城市安全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较大挑战。加快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提升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已成为国家安全与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

按照《规划》中提出的以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主线,巨灾保险发展也应该构建防重于赔的机制。王少康表示,首先,通过费率杠杆引导风险减量。保险公司可根据投保区域的防灾设施、应急预案、历史出险等情况实施差异化定价,对主动开展隐患排查、配备减灾设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费优惠,形成“防得越好、保费越低”的正向激励。其次,前置保险服务。推动保险公司从事后赔付转向“事前预警+事中干预”,如利用理赔数据绘制风险热力图,联合应急部门在台风、洪涝等灾害来临前协助群众转移财产、加固设施,降低实际损失。再次,全面提升各方“险商”。“只有政府、企业、居民的风险意识和保险素养同步提高,防重于赔才能真正落地。”

另外,王少康还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建章立制,夯实法治根基。加快推动巨灾保险专门立法,或在保险法中设置专章,明确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市场的权责归属,规范运营监管、资金筹集等基本制度,解决“有试点无制度”的根源问题;强化部门协同,打破数据“烟囱”。二是建立应急管理、财政、气象、金融监管等多部门联动的数据共享机制,形成统一的灾情灾损数据库,为风险定价和精准理赔提供数据信息支撑。三是创新产品服务,深化普惠覆盖。开发差异化、定制化产品与服务模式,将保障范围从单一灾因拓展至多灾因,覆盖人身、住房、农业设施等多层次需求。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