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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服务“三农” 保险业助力推进乡村振兴

2022-03-03 09:30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近日,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这是中央连续出台的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

《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从作物保险到种植收入保险,再到发展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以及优化完善“保险+期货”模式,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保险”一词被提及10次。在业内人士看来,这进一步强化了保险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功能。

提高保障水平

三大主粮险实现全覆盖

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的供给,是今年“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在提高农业风险保障程度方面,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开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主任刘新立向《金融时报》记者介绍说,我国现阶段农业保险以物化成本保险为主,以保障农民简单再生产为目的,具有“低保障、广覆盖”的特点和普惠性质。截至2019年底,针对物化成本保险的中央财政补贴涉及种植业、养殖业等共16类品种,各级财政补贴所占比重可达保费的80%以上。近年来,我国已在不同地区开展了不同种类的准收入类保险试点,目前农业保险正在由“保成本”向“保收入”过渡。从小麦、玉米和水稻三大粮食作物开展的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情况来看,运行效果良好,目前已覆盖内蒙古、辽宁、山东等13个粮食主产省份的产粮大县。

刘新立表示,相较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增加了对人工成本和土地成本的覆盖,提高了对农作物单位面积收入(或产值)的保障程度。价格保险主要承保当投保作物的市场价格低于设定价格时的收入损失风险。实现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将提高农业生产的损失保障程度和灾后恢复速度,增强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和应对各类风险的韧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居民食品价格稳定。未来,农业保险可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数据积累,加强产品开发和创新。

2021年6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联合发文,宣布自2022年起取消农业大灾保险。至此,农险“三支柱”渐露雏形,即我国将逐步确立以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种植收入保险为主体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三支柱”确立后,我国三大主粮保险由“保成本”向“保收入”转型又迈出了一大步。

一位大型保险机构农险相关负责人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在“三支柱”中,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额最多可以覆盖种植收入的80%,且70%至80%的保费由政府补贴。带来直接的好处在于,不仅使农民支付的保费少、得到的赔付多,还可以稳定投保农户的种粮收入预期。

强化金融服务

完善“保险+期货”模式

对比往年中央一号文件,“保险+期货”依然是今年的发展重点。刘新立认为,“保险+期货”可以切实保障农户收益,帮助地方将特色资源转化为产业优势,同时推动乡村产业健康发展、农民生活富裕,助力乡村振兴。

自2015年推出试点以来,经过连续7年运行,通过“保险+期货”模式,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和农业主体已经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保障品种涉及白糖、橡胶、大豆、玉米、棉花、小麦、鸡蛋、苹果、红枣和生猪等,不仅保障了农民的种植收益,还推动了期货等金融市场的发展。目前,很多新的农产品期货品种,在上市研发阶段就将“保险+期货”模式提前纳入设计。比如,2021年2月1日上市的花生期货,上市首日就有多家期货公司启动了花生“保险+期货”项目,助力乡村产业发展。

刘新立进一步分析认为,为应对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在此前的“保险+期货”试点中主要是从传统的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政策逐渐转变为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预期价格政策。今后,不仅要对试点经验进行总结,还要对这一模式进行完善,为农户提供更多的稳定保障。

推动乡村振兴,发展“保险+期货”具有积极意义,是未来农险产品创新发展的一大方向。但在农险专家看来,规范此类新型产品交易行为、完善保费补贴政策让农户“买得起”,也是产品创新面临的主要挑战。

发展农险和再保险

完善大灾风险分散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着重强调“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保险和再保险工作指明了方向。

中再产险总经理张仁江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农业保险市场已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同时我国农业生产面临的风险逐渐增多,发展农业再保险是促进农业保险市场繁荣与稳定的需要。中央一号文件对今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了重大部署,同时还特别围绕农业保险和再保险提出了具体要求,这对于农业风险分散的可持续非常重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快速增长,农业保险提供的风险保障随之增加,我国已成为全球农险保费规模最大、覆盖农产品最多、业务模式最丰富的农业保险大国之一。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获批开业,更是弥补了我国政策性农业再保险体系主体缺失的问题。数据显示,截至2月16日,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已为226万次的农户提供超过950亿元的农业风险保障,支持农业保险行业承保了6.4亿亩耕地、12.6亿头畜禽以及2.9亿亩森林。

在张仁江看来,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再保险,是完善我国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体系的需求。“我国农业保险在各个领域进行了丰富实践,获得了大量宝贵经验。在产品模式上,不仅将多灾因的保障产品成功运用在养殖保险上,还因地制宜推广了天气指数保险、收入保险等各类创新产品。在科技研发上,行业主动引入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等多种科技手段,扩展服务场景,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在市场机制上,行业探索成立了国家农业保险再保险共同体,通过再保险方式汇聚行业力量,共同分担大灾风险。”张仁江说。

他认为,农业保险是目前最有发展潜力的“黄箱转绿箱”手段之一,未来需逐步扮演起农业间接补贴工具的重要角色,但从行业现阶段来看,发展质量和运行效率还不高,承接相应职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农业保险融入乡村振兴大战略的背景下,行业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自身改革逐渐进入深水区,需要全面准确地把握农险各领域的内在联系,找准、抓实工作推动路径和重心。“在农业保险体系中,产品是核心,数据是基础,科技是支撑,体系建设是保障。这四个部分作为农业保险的‘四梁八柱’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张仁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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