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办事服务 专题专栏

中国人寿推出首个“进口冷链食品防疫综合保险”

2020-12-16 08:32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据悉,随着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新冠病毒的风险加大,宁波市迅速升级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策略,由宁波市政府出资,中国人寿财险宁波分公司首席承保,创新性推出全国首个进口冷链食品防疫综合保险,自12月1日起落地生效,保单保费70万元,保额4800万元。

“进口冷链食品防疫综合保险”主要包含营业中断保险、法定传染病危重症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三方面保障内容。其中,法定传染病危重症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还分别附加了法定传染病身故保险条款和传染性疾病保险条款。

具体来看,企业营业场所检出新冠病毒阳性或工作人员被确诊患法定传染病,导致营业场所全部封闭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每天最高赔偿额度为20万元,每次事故最高可赔偿7天,最高可提供300万元保障。

企业的消杀人员被确诊新冠肺炎引起危重症,可得到每人30万元的保障,若是因感染新冠肺炎导致死亡,将得到每人100万元的赔偿。

由于食品、食品添加剂引起新冠肺炎的传播所致的应由企业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每人每次最高50万元。单家企业,累计赔偿限额达1500万。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承担了公共消杀任务,相对来说病毒感染的风险也增加了,采用保险的措施,可以让企业安心做好防疫工作。

中国人寿财险宁波分公司表示,下一步,还将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按需拓展保障主体和范围,为进口冷链物防工作筑起坚实屏障。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