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充分发挥了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由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给予适当额度保险补偿,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强化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降低用户风险,对培育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市场起到重要引领作用。
在我国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迈进的过程中,重大技术装备发挥着龙头引领作用,技术装备行业蕴含对保险服务的实际需求。为更好地满足新形势下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需求,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5月28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作为继农业保险之后中央财政采取保费补贴方式支持的第二大类险种,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建立补偿机制,不仅以市场化方式分担了企业风险、促进我国装备制造业健康持续发展,而且为保险业支持国家经济转型升级、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提供了广阔空间。
数据资料
转移风险缓解资金压力
所谓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首台(套)或首批次装备、系统和核心部件等。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聚焦两类风险承保即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前者主要保障因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用户要求修理、更换或退货的风险;后者则保障因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用户财产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风险。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我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多存在“用户不敢用”的瓶颈。部分国产装备虽然技术成熟,但因装备本身价值量大,且对使用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大,导致用户因担心风险而不敢购买使用。
国家高度重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应用。自2015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保监会就组织实施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通过市场化方式支持破解初期市场信任不足导致的研发应用瓶颈,促进重大技术装备创新。
此次发布的《通知》是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延伸。值得关注的是,与2015年试点之初的补贴规则相比,《通知》新增了“首年度关键零部件保险责任限额应不低于装备价值的两倍,首台(套)装备、首批次装备和首年度小型关键装备保险责任限额应不低于装备价值”等规定。同时,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定义中,《通知》还增加了“部分关键零部件和小型关键装备覆盖范围扩展到用户在首年度内(即从用户首次购买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使用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的装备产品”这一说法。
业内专家分析,现有的首台套装备销售过程中均存在扣押5%到10%的货款作为质保金的销售条件,在引入保险制度后,企业可利用保险代替质保金,从而加快销售货款的回收,加快企业资金的周转。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既帮助企业转移了风险,也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因此很多装备制造企业都对其产生了浓厚兴趣,特别是为“一带一路”项目建设生产装备的企业。
财政补贴“四两拨千斤”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充分发挥了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由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给予适当额度保险补偿,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强化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降低用户风险,对培育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市场起到重要引领作用。
财政部部长刘昆曾表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实现财政资金扶持效应的放大,政策覆盖面广,且符合WTO规则,更适应开放的市场环境。”
根据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按照实际投保费率不超过3%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保险补偿。保险期间应连续不间断,保险补偿期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不超过3年。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保险费率3%、保费补贴80%计算,即补贴2.4%的保险保障,那么政府只需要拿出2.4元的财政资金即可为企业提供100元的保险保障,比传统直补2.4元的使用效率提升了超过40倍。
来自北京保险研究院的信息显示,补贴政策在实施满一年时效果就已经显现,2015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保费金额达3.9亿元,其中80%由财政补贴,拉动价值约150亿元的重大技术装备合同签订。另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18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拟补助项目公示》,已有372个承保项目申请补助。其中,江苏、湖南两地是2018年该保险补偿拟补助项目来源较多的省份。
记者注意到,在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各地方政府也在纷纷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的补贴力度。2017年,江苏省首台套保险补偿共补贴11个项目,涉及保险设备金额超过4亿元,省级保费补贴高达770万元;四川省规定,对于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目录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投保产品,在申请并获得中央财政补助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将再给予核定保费10%的补助。
“首台套”保险发展任重道远
在国家政策的积极倡导之下,由人保财险、太平洋产险、平安产险、大地保险、天安财险、中华联合财险和中航安盟7家保险公司组建的首个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共保体于2015年成立运行。2018年,共保体名单增加了国寿财险、太平财险、中国铁路自保、华泰财险等10家公司。截至2018年年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累计支持推广1087个项目,涉及装备价值总额1500多亿元。
尽管如此,记者在走访地方保险公司时发现,承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并非易事。大连华锐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世界一流的散料装卸设备供应商,承签的世界级高端装备研制项目众多,澳大利亚罗伊山铁矿项目是其中之一。大连华锐重工共向澳大利亚出口了九台设备,投保七台,其中有两台属于全球首台套设备,造价6.7亿元。保险公司为七台设备提供了总保额为5.64亿元的保险。
人保财险大连市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金融时报》记者,在承保类似上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时,政策的频繁变更、信息的不对称带来的风险把空难以及应收保费负担较重都是公司遭遇的困难。特别是受项目性质决定,该险种应收保费规模通常较大,应收账龄较长,有时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影响。高端制造行业专业性较强,保险公司在相应的技术人才储备上要下很大工夫。
“不可否认,一些企业对于承保该险种仍持观望态度。”中华联合大连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改变这一现状,政府可在财政资金允许的情况下,提高政策补贴比例,扩大政策补贴范围,逐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使更多中小型企业获利。随着国有企业的中国制造装备逐渐走向全球,此类保险将会是企业自身权益及利益的重要保障,保险公司应根据企业的切实需求更新产品保障范围,同时企业也要加强保险保障意识,为“走出去”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项目发挥更大价值。
就目前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及保障范围来看,上述负责人认为,可从装备生产制造期间发生的设计失误、试运行期间的运行失败、工作人员操作不当等方面,对装备制造企业的损失或设计以及操作人员的人身风险进行保障。另外,还可以从装备设计项目因制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延期交付而导致交付方的利润损失方面对条款进行补充或增加附加险条款,使其充分演变成一类大型综合性保险。(戴梦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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