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讯 据中国新闻网12月13日消息,佛山市委、市政府日前正式发布了佛山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3”政策体系,具体包括企业用能补贴、对企业股改上市资金扶持、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通济基金”等举措。
“1”指的是作为总纲的《佛山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送审稿)》(简称“民营经济40条”),“3”分别指的是《佛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18年修订)》(简称“降成本十条”)、《佛山市金融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简称“金融十条”)及《关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若干意见(送审稿)》。
“民营经济40条”共包括十点意见、40条具体内容,首先要求优化审批服务、放宽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其次,要求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并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此外,还要健全民营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培养和引进人才。
“降成本十条”着力于降低佛山企业成本,围绕解决企业税负、用地、社保、用能、融资等成本难题。除了土地出让方式要更加灵活,佛山还提出要直接提高企业用能补贴标准。此外,对于投资10亿元以上、符合投资强度等相关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佛山将全力保障用地。
“金融十条”提出,支持佛山企业直接融资。其中,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最高奖励330万元,成功上市的最高奖励2350万元,上市后进行再融资的最少奖励50万元。在债务发行方面,企业到资本市场发债,佛山市、区两级最高奖励220万元。佛山还将帮助企业间接融资,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
“金融十条”还提出,建立健全佛山特色的融资、担保体系,新设立1亿元融资租赁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买设备。此外,佛山市、区联动将共同设立总规模达100亿元的通济基金,缓解部分上市公司及主要股东因资本市场波动导致的短期流动性风险问题。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