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网站最新挂出的《2018年税务(豁免基金缴付利得税)(修订)条例草案》显示,只能面向合格机构和富裕个人出售的本地注册工具,如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将首次有资格豁免被征收16.5%的利得税。香港立法会已于12日对该立法草案进行一读,并建议新规于明年4月1日生效。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表示,此举旨在释除欧盟对香港适用于以私人形式发售离岸基金的税务安排存在分隔措施的疑虑,并为所有在香港营办的基金缔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以提升香港税务安排的竞争力。此举有助巩固香港作为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的地位,并带动对本地相关专业服务的需求,促进香港金融服务业的整体发展。
近年来,香港一直与新加坡、上海等城市争夺亚太地区首要金融中心的地位。在此新规提出之前,香港本地资产管理行业已经展开了多年的游说工作。市场分析人士称,此新规有望鼓励更多基金转移到香港。
彭博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香港的资产管理和基金咨询行业规模总计17.5万亿港元,较一年前增长了23%。(陈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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