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广东地区投融资业务便利化水平,提高外债注销登记业务办理效率,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创新提出将非银行债务人(即企业)外债注销登记业务下放银行办理,并拟定了《广东省非银行债务人外债注销登记业务改革试点操作细则》。通过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试点并经批复同意,该业务于12月7日正式在辖内银行上线实施。
据介绍,广东(不含深圳,下同)是全国首个获准企业外债注销登记业务直接由银行办理的试点地区。按照过去的规定,企业外债注销登记业务属于外汇局行政审批事项,要求企业办妥外债最后一笔还本付息并关闭外债专户后一个月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手续。现在,试点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办妥当笔外债的最后一笔还本付息业务后,即可按规定向银行递交外债注销登记申请,由银行直接为其办理外债注销登记手续,无需再“跑一次”到当地外汇局办理,节约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及“脚底”成本,减轻了企业经营负担,体现了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图为工作人员在办理相关业务。(官铭超 卓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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