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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8-11-27 09:19
来源:上证报APP·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讯 据南京日报11月26日消息,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全面落实减税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成长期民营企业扶持力度,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

  意见提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加大对民营企业股权投资支持力度。加大南京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推进力度,围绕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产业地标领域与社会资本合作成立子基金,总规模达到500亿元以上。二是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业贷款。三是设立民营企业转贷基金。四是完善金融机构信贷激励机制。五是建立民营企业纾困和发展基金。在目前已成立南京国资混改基金并已开展救助的基础上,扩大混改基金规模至30亿元,发挥国有资本引导作用,并进一步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合作出资,帮助民营企业纾困和发展。按照国有资本引导、合作证券公司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发起设立总规模超过100亿元的民营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纾困和发展基金。六是做强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七是妥善解决民营企业临时性资金困难。对民营企业临时性资金困难,要创新思路,加大救助力度。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按税法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3个月。八是推动解决拖欠民营企业款项问题。

  另外,还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方面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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