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三农”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战略中去。近日,人行喀什中支联合地区发改委完成对辖内3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县的验收评定工作,成功创建地区级信用县2家,县级信用县1家,并联合下发《关于泽普县、疏附县、伽师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验收认定结果的通知》,为信用县授予牌匾,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标杆作用,切实推进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喀什地区的持续深入开展。
积极完善创建机制,不断夯实创建基础。喀什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起步早、酝酿久、规划细、部署实。人行喀什中支在总结前期创建工作经验基础上,多次与地方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召开座谈会、推进会、培训会,共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做好试点工作配套措施。试点创建启动以来,泽普县、疏附县、伽师县三个试点县结合当地实际第一时间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有计划、有体系地推进试点创建工作,参照《新疆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全面建档农户信息,健全信用评级体系。喀什辖区各试点县深入开展信用档案指标、评分标准编制和农户信用档案征集工作,自行研发信息采集系统,依据农户基本状况、自有资产、诚信记录、经营能力及项目等情况,对农户信用档案逐户建档,认真做好“信用户”评定和青年示范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逐步形成“农户+征信+信贷”模式。目前,试点县农户信用档案建档工作基本实现全覆盖,信用户综合占比近80%,辖区农村信用环境整体得到改善。
构建激励惩戒机制,推进诚信长效建设。喀什辖区各试点县始终将涉农金融服务贯穿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根据对农户的评价结果,灵活使用货币政策和地方奖惩政策。积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在授信额度、审批权限、适用利率等方面实行差别政策,不断完善农村地区“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加快建立完善协同联动、“一网通办”机制,持续推进农村地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用体系在支撑“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近3年来,试点县全部实现涉农贷款逐年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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