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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打击洗钱及上游犯罪 维护苏州金融和人民安全

2019-06-03 10:27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是捍卫国家安全、维护人民利益、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载体。苏州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与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密切协作,有效发挥反洗钱机制作用,在打击洗钱及上游犯罪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强化机制建设 形成工作合力

  2016年以来,苏州市公安局与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签署经侦、反恐、禁毒等条线全面合作协议,按照“防范在先,严格保密,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双方明确职责、整合资源,共同形成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通过建立机制、搭建专线做到警银合作、优势互补,形成以现代信息科技为基础的长效合作机制。通过人民银行牵头与商业银行建立“案件线索快速报送”机制,畅通了信息情报的交流渠道,稳定和扩大了洗钱线索的来源。2018年,制定出台《关于建立苏州市反涉恐融资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完善以金融情报为纽带、以资金监测为手段、以信息共享为基础的金融反恐工作机制。

  畅通信息共享 深挖金融情报

  定期开展公安、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三方参与的金融情报会商,专题研究重点领域犯罪的可疑线索,组织涉及金融业务、经济犯罪等相关知识培训,共同提高预防、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能力。2016年以来,多次组织开展地下钱庄、非法集资、涉恐融资等可疑线索专项排查,及时发现多批高价值线索,为提前部署工作提供重要支持,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开展特定犯罪的资金监测特征研究,逐步建立针对反恐融资资金、涉众型案件可疑资金、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涉及重点案件的数据分析模型。

  严打上游犯罪 促进公平正义

  反洗钱机制的有效运行,为打击洗钱上游犯罪提供有力支撑。2015年国家五部委发起的“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2016年四部委发起的“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专项工作”,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起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公安机关通过反洗钱机制破获多起“地下钱庄”、“虚开增值税发票”、“黑社会性质组织”、涉恐融资案,获公安部、省公安厅电报表扬;在国际社会日益关注的反涉恐融资方面,2016年破获1起“伊吉拉特”涉恐融资案;2018年打掉了以某网络聊天平台为纽带的吸贩毒团伙,是全国涉毒领域首例“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例。

  强化下游侦办 推动洗钱入罪

  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沟通,分析洗钱罪构罪要件,结合基层办案实际,明确在洗钱上游犯罪侦办过程中,向下游洗钱犯罪拓展延伸的工作思路。深入基层办案部门,广泛宣传反洗钱知识,引导办案人员转变意识,善于利用现有案件资源开展一案双查,在证据链上锁定明知要件,确保证据收集的细致严谨,成功推动2起洗钱罪的起诉和审判判决。2012年1月18日,太仓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洗钱罪,这是江苏省首例上游犯罪是贪污受贿罪的洗钱案。2016年10月31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宣判杨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这是江苏省首个判实刑的洗钱罪案例。

  注重宣传引导 营造稳定环境

  充分运用“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禁毒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与民同心,为民守护”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在商业中心、交通枢纽等人流密集处设置现场宣传点,借助微警务、新闻直播、宣讲会等融媒体,结合入校入企入户宣传、扫楼排查防范宣传。重点围绕非法集资犯罪、传销犯罪、反洗钱上游犯罪等,剖析典型案例,讲解常见犯罪伎俩,揭露违法犯罪本质,为群众答疑解惑,提升群众识别和防范经济犯罪的能力、提升群众维权意识。同时,展示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服务民生的坚定决心和显著战果,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苏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顾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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