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支部: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根据市纪委监委有关通知精神,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各支部书记要把纠治“四风”纳入节日期间重要工作安排,教育提醒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七个严禁”:严禁违规吃喝;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或挂历等年货礼品;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收送礼品礼金、名贵特产和电子红包;严禁违规操办婚丧事宜;严禁其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的行为。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节前教育,认真学习省、市纪委今年通报的典型案例,尤其是市纪委日前制发的《关于5起违规吃喝问题典型问题的通报》,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并结合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用力纠“四风”、树新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从严抓班子、带队伍,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挥好“头雁效应”。
三、严肃执纪问责。局机关纪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收送电子红包、快递礼品、不吃公款吃老板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针对违规吃喝、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收送名贵特产或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快速处置,对查实的问题严肃问责,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中共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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