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消息称,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出席国际清算银行行长例会期间,分别与欧洲中央银行行长拉加德、瑞士国家银行行长施莱格尔和匈牙利国家银行行长沃尔高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并就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以及双边金融合作等议题交换意见。
据悉,中欧双边本币互换规模为3500亿元人民币/450亿欧元,协议有效期三年。中瑞双边本币互换规模为1500亿元人民币/170亿瑞士法郎,协议有效期五年。中匈双边本币互换规模为400亿元人民币/1.9万亿匈牙利福林,协议有效期五年。
央行间双边本币互换是一种融资安排,一国央行可以用自己的货币置换另一国货币,以此获得对方货币流动性,一般用于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等目的,到期后再换回。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中国人民银行与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开始签署本币互换协议。当时主要国际货币流动性较为紧张,部分国家之间使用本币进行结算的需求上升。
中国人民银行在《2023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专栏中指出,双边本币互换在多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一是人民币双边本币互换已成为全球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增强市场信心、维护区域和全球金融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互换资金可用于支持双边贸易投资活动,帮助市场主体节约汇兑成本、降低汇率风险。例如,有的外国企业进口货物希望使用人民币支付时,可申请使用本币互换来获得人民币资金,满足双边贸易支付需求。三是为离岸市场提供必要流动性,优化货币使用环境。例如,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常备互换协议,可以为香港市场提供更加稳定、长期限的流动性支持,更好发挥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作用。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除了与欧洲国家央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中国人民银行还与印度尼西亚银行、巴西中央银行、土耳其中央银行、泰国银行、新西兰储备银行等续签了此项协议。跨境金融研究院认为,未来中国应继续推进和深化央行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合作,特别是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国家等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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