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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优化调整“无还本续贷”,阶段性扩大至中型企业

2024-09-24 17:06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9月24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在会上表示,“无还本续贷” 深受小微企业欢迎,金融监管总局将从三方面对续贷政策作出优化调整。

一是将续贷对象从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有融资需求,同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续贷支持。

二是将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至中型企业,期限暂定为3年,也就是对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都可以参照小微企业续贷政策办理续贷。

三是调整风险分类标准,对依法合规、持续经营、信用良好企业的贷款办理续期,不因续贷单独下调风险分类。

2014年,原银监会发布了小微企业续贷政策(36号文),明确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可以申请续贷。也就是说,小微企业在贷款到期前无须偿还本金即可接续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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