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促进民间投资政策制定的针对性,持续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抓好抓紧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建立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建立以统计数据为基础、以重点项目为抓手、以政策为支撑的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
《通知》要求,坚持市场化导向,引导加大民间投资项目融资支持力度。具体来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送至有关合作银行,同步请金融监管总局向其他银行保险机构推送,引导各家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独立评审、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融资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协助各家银行准确核验民间投资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内容、审批事项以及建设进度等信息,为银行贷款审批提供信息支撑,助力提升审贷效能。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融资支持政策,引导银行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合理确定民营企业贷款利率水平,严格规范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持续提升民间投资项目融资便利化水平,促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根据《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将共同建立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民间投资项目推进存在的共性问题,共同完善民间投资项目投资、融资和要素保障政策,并加强对各地方的政策指导,切实提升民营企业对相关改革和审批服务的获得感。各地方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金融监管等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建立健全本地区有关工作机制,帮助民营企业切实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资金、要素等难点堵点问题,不断促进民间投资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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