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保险的高质量发展是保险行业发挥服务社会、保障民生责任的重要体现。近期,《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了解到,保险公司进一步丰富普惠保险产品服务,在推动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上精耕细作,持续加大对农村农民、老年人、新市民等特定群体、小微企业等领域的保险服务支持,不断提升保险服务的覆盖面、便利性、可得性。
持续丰富产品体系
普惠保险不仅关注传统意义上的保险需求,更注重服务于社会易忽视的群体。这些群体往往因经济条件或社会环境的限制,难以获得充足的保险保障。
记者注意到,多家大型险企已经构建了普惠保险产品体系,并将普惠保险纳入公司重点发展战略。例如,中国人寿寿险设计覆盖多年龄段人群的包容性普惠保险产品体系,涵盖乡村振兴、老年人口、学生儿童、女性等特定群体和业务,针对性提供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城市定制型保险等普惠保险产品。
与此同时,一些中小型险企也在积极行动,通过创新探索,寻找市场定位,提供针对性更强的产品和服务。例如,国民养老以“让老百姓看得明白、搞得懂、好操作”为基本出发点,重点面向中低收入、新业态、灵活就业人群,聚焦个人养老金和商业养老金两大业务搭建稳健适用、简单清晰的产品矩阵。
今年6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引导保险公司积极发展面向各类风险群体的商业医疗保险。
近期,保险公司也推出了多款普惠健康险产品。友邦人寿推出税优健康险产品《友邦优享长伴终身护理保险》,旨在充分结合政策利好,在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背景下,更好助力解决“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问题。众安保险“众民保·百万医疗险”迭代后正式上线,将该产品定位为“专门针对非标准健康体人群的百万医疗”,主要面向常规医疗险产品覆盖不到的三类人群,即超高龄人群、有既往症人群、有慢性病人群。
业内专家表示,这些普惠保险产品更贴近特定群体的实际需求,有效提升了保险服务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未来,普惠保险产品需要更加贴近目标人群的需求,提供更为灵活、多样化的产品设计,以满足不同人群的保障需求。
科技助力提升服务效率
业内普遍认为,科技支持是提升普惠保险覆盖面、可得性的关键一环。
为此,多家险企通过科技手段提高普惠保险服务的效率。例如,中国太保产险积极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营运新模式,以提高普惠保险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该公司在营运整合集约转型下加快推进“小团队分散式作业向大工厂多要素运营转变”,打破人员地域属性、服务空间属性限制,陆续在苏州、宿迁、杭州、佛山、成都、西安、淄博七地建立线上化理赔工厂,打造数字化交互、工业化管理、规模化作业的线上理赔模式。
平安产险通过构建“企业宝”一站式线上服务平台,深化推进保险服务数字化转型升级,持续进行业务办理、客户续存、案件理赔等环节优化,助力企业快速获取风险保障,打造“省心、省时、省钱”的小微企业客户服务体验。
“科技可以让保险更普惠,惠及传统保险无法覆盖的低收入人群、老人和病人,促进民生福祉,这对于用户对于社会,都有很大的价值。同时对于行业来说,也是可以挖掘的蓝海市场。”元保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一,科技让保险价格更实惠,降低了投保门槛;第二,通过移动互联网可以让保险不受地域限制,走进山区走进村庄,让保险惠及这些更需要保障的普通老百姓;第三,保险科技拓展了可保边界,智能风控模型能将此前投保受限的老年人、带病体纳入保障。
更加注重可持续性
在普惠保险这条赛道上,如何兼顾普惠性和可持续性一直备受关注。
北京城市学院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社会保障博士周玲认为,普惠保险保障对象付费能力相对较低,导致产品定价不高与利润空间相对有限。同时,普惠保险运营成本相对较高。因此,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需要在保障“量大”与“质高”的同时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关键在于“降本增效”。
《指导意见》也将“坚持稳健运行,提升保险经营的可持续性”作为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一条基本原则。
记者注意到,完善产品设计、增强成本控制也成为险企发展普惠保险的一大着力点。国民养老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要把握发展趋势,创新发展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推广模式。公司将充分发挥银行渠道合作优势,积极发展自营平台、互联网渠道等多元销售渠道,扩大客户触及面,着力破解行业经营成本和销售成本偏高等痛点难点问题,通过严控内部运营成本和全面降本增效实现让利于民。
在周玲看来,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不只是保险业的使命和职责,更是全社会的共同需求和发展目标。因此,普惠保险“降本增效”需要切实依赖政府、市场和社会多个主体的共同参与和积极协作,关键在于充分发挥我国的制度优势,通过政策引导、市场激励、社会协作、科技赋能,加快发展与完善我国普惠保险的生态体系。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