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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小微,中小银行底气在哪里

2020-07-03 11:04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中小银行扎根地方,是支持和服务当地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重要金融力量。为进一步增强中小银行的资本实力,更好地发挥中小银行在保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生存发展方面的作用,7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番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是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方式的一项重要创新,对提升中小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有着积极意义。

非上市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渠道将有效拓宽

现阶段,我国中小银行数量超过4000家,占银行业金融机构95%以上。中小银行与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门当户对”,有天然的相容性。中小银行能否稳健发展,关系到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稳定。只有夯实中小银行资本基础,确保中小银行健康稳健可持续发展,才能有助于不断提升中小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意愿和能力。

目前,我国商业资本补充工具仍然比较有限。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介绍,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工具品种较为匮乏,现有的资本补充工具发行门槛较高、审批相对严格、流程较长,中小商业银行发行难度普遍比大型商业银行大,这为中小银行业务发展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根据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城商行、农商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65%、12.81%,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更与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16.14%和13.44%的资本充足率存在明显差距。

随着地方政府专项债被允许用于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非上市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的渠道将得到有效拓宽。建银投资咨询分析师王全月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表示,在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银行冲击较大的背景下,将部分专项债额度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对于降低中小银行经营风险将起到关键的支撑作用。

中小银行需继续提升自身经营能力

在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的基础上,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细化要求:一是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增强其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保就业能力。二是以支持补充资本金促改革、换机制,将中小银行完善治理、健全内控机制等作为支持补充资本金的重要条件。三是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银行及股东主体责任、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在全面清产核资、排查风险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的前提下,“一行一策”稳妥推进补充资本金,地方也要充分挖掘其他资源潜力给予支持。四是加强监管和全过程审计监督。对专项债合理补充资本金建立市场化的到期及时退出机制,严防道德风险。

对此,温彬称,尽管降低了中小银行发行有关资本工具的门槛,但在治理和内控方面作出了强调。这意味着,中小银行只有具备完善的治理体系、健全的内控机制,才能确保地方政府专项债的使用效果。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也指出,专项债资金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应坚持“救急不救穷”原则,优先选择经营规范、发展较好的中小银行。同时,要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探索建立专项债资金补充资本的退出机制。

“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最终目的还是服务实体经济。”王全月认为,会议明确“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为的就是发挥这些银行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保就业的能力。同时,明确补充资本金的方式是使用可转债,并要求“建立市场化的到期及时退出机制”,中小银行需要在可转债存续期内大力提升自身经营能力,才可在资本退出时仍满足监管对于资本充足率的要求。

今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剩余额度1.46万亿元

考虑到中小银行增强资本实力对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意义,董希淼建议,下一步,还应加快建立中小银行资本补充长效机制。一方面,坚持内外源相结合进行资本补充。内源性资本补充主要依靠提升盈利能力,通过利润留存补充资本,并适当控制风险资产的增长速度。外源性资本补充需要从审慎角度出发,统筹运用境内外各类资本工具适当补充,比如优先支持中小银行公开上市,适时通过优先股、永续债、可转债等资本工具补充资本。另一方面,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统筹配合,继续加强对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的支持力度,并引入更多的资金进入中小银行资本债券发行市场。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政府工作报告,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75万亿元,而从财政部公布的最新数据来看,截至6月15日,已发新增专项债2.19万亿元。在剩余额度发挥拉动投资、拖底经济作用的同时,如何更有效地用于补充银行资本金,是下一步需要关注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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