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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40211号建议的答复

2024-09-26 09:21
来源:中共武汉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一、关于“加大个人养老金制度宣传普及”,采取了如下工作措施:一是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建立人社、财政、税务、金融监管部门等部门参与的协同工作机制,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分析制度执行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合力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充分调动参与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多次深入金融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大型企业,调研个人养老金宣传、开户情况,拓宽推广渠道,共享工作经验,指导金融机构履行好开户、缴费、理财等职能,采取“掌上办”“网上办”等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办理。三是多渠道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利用市属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及各金融机构宣传渠道,发送个人养老金宣传推文及视频;开展随机抽样问卷调查,及时梳理分析各类人群参与情况和反馈建议;全方位开展个人养老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园区、进社区”等活动,市区人社部门逐级开展政策培训会,结合“社保服务进万家”进行线上线下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将“送政策、送服务”深入到千家万户。四是优化养老服务功能。12333人社服务热线和社保经办机构设立个人养老金专人专岗,由懂政策、会操作、能指导的经办人及时为咨询群众答疑解惑,让个人养老金普及更多参保人。

二、关于“支持金融机构提供精准配套服务”,采取了如下工作措施:一是以原“汉融通”平台为基础,升级打造新的“汉融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平台定位为我市重要的数字金融基础设施,挖掘数据要素价值,对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助力小微企业融资。二是制定出台《关于持续推进武汉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建立由市领导挂帅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联席会议机制”,依法依规、适当合理开放共享涉及老年群体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数据资源。三是整合归集涉企信用信息数据,联通市大数据能力平台、市企业服务“一站直通”平台、鄂融通平台,大力开展数据信息归集整合,涵盖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社保、司法、行政处罚等涉企政务和公共数据。

三、关于“系统性发展养老金融产业”,采取了如下工作措施:一是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引导在汉金融机构针对老龄群体生理特征和投资倾向推出差异化的金融产品。二是持续推进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加大对健康产业、养老产业、银发经济的金融支持。探索包含健康管理服务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2024年5月,由政府主导,11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的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福汉康”上线,聚焦现实养老金融需求,加快养老金融产业发展。

四、关于“坚守养老金融民生保障底线”,采取了如下工作措施:一是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金融风险排查整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初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金融风险管控机制。二是持金融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实现风险保障与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服务有效衔接。三是依法打击以养老名义兜售的非法金融产品,挤压非法金融活动生存空间,推动金融适老化建设,提升老年人金融服务体验推进适老保险品种普及。2023年,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将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列入了武汉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由各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下一步,我办将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要求,协调保险、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挥综合金融优势,助力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障金融体系,不断提升优质养老服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