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调研走访和行业分析
一是调研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做法。今年2月,我局邀请湖北证监局、湖北银保监局、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并带领相关股权投资机构赴杭州、宁波、合肥实地调研,学习当地金融支持创新发展的先进经验,重点是当地发展股权投资的先进举措。二是组织专家座谈吸纳业界意见建议。召开多场座谈会,与深创投、红杉资本、硅谷天堂、东湖创投等股权投资机构,清科研究中心等股权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及湖北省基金业协会充分交流沟通,分析我市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的痛点、堵点,充分听取吸纳业界对我市发展股权投资的意见建议。三是开展我市股权投资行业发展分析。我局积极争取湖北证监局、湖北省基金业协会支持,调取我市私募行业基础数据,结合收集整理的外地股权投资扶持政策和相关数据,形成了全面分析报告,为制订我市工作方案提供基础支撑。
二、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拟定工作方案和清单。印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发展股权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2〕49号),着力强化财政资金和国有资本放大引导作用、吸引股权投资机构在汉聚集发展、优化股权投资行业营商环境;印发《武汉市加快发展股权投资工作清单(2022-2024年)》,明确细化任务和分工。提出发挥财政资金和国有资本放大作用,分类发展国有股权投资机构出资参与设立和管理的基金,优化国有股权投资机构激励容错机制;鼓励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依法依规扩大权益投资比例,探索社保基金、年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权益类投资试点;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并购基金,鼓励现有母基金引入二级市场基金策略(S策略),面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项目受让二手份额或者股权,拓宽股权投资退出方式。二是谋划专项奖补政策。印发《武汉市关于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支持政策》(武政规〔2021〕8号),对新设立或者新迁入的股权投资机构投资我市项目等方面给予激励。同时,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快发展股权投资行业的若干支持政策(征求意见稿)》,即将出台关于支持股权投资机构落户发展、在汉投资、专业人才引进、拓宽募资渠道、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设立二级市场基金和并购基金、建设数字化股权投融资服务平台、打造股权投资聚集发展基地、提升股权投资组织载体服务质效等方面的一揽子专项奖补政策,目前正在征求第四轮修改意见。
三、推动各类基金在我市设立并加大投资力度
一是积极协调相关基金落户武汉。推动市、区相关国有企业联合洪泰基金在汉发起首期规模为100亿元的湖北高质量发展基金,重点聚焦支持我市基础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电力电器设备等相关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参股中银科创母基金,争取向我市导入行业专家智力资源及优质科技企业和项目资源。2021年,本地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累计投资本地项目803个,累计投资本金556.91亿元。二是举办投融资对接活动。我局承办了2021湖北高质量发展资本大会、清科创投峰会,展示武汉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果及崭新面貌,加大区域金融中心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引导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来汉发展,带动资本对武汉高成长企业的关注与发掘,助推武汉高质量转型发展。通过整合优质资源,采取市区联动形式开展企业上市辅导沙龙、投融资路演等活动,强化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与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对接。2021年市区举办上市辅导沙龙、投融资路演活动30余场,今年以来已举办20余场。
四、建设数字化股权投融资服务平台
《工作方案》《工作清单》《支持政策》中均提出依托“汉融通”平台,开发股权投融资服务专区,建立覆盖全市的股权投融资综合服务系统,为我市具有股权融资意愿的企业和在我市展业的股权投资机构提供股权融资线上对接等一体化金融服务。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对接入平台的股权投资机构开展“名单制”监管,提供募、投、管、退全链条综合服务。加强各部门的信息数据对接,定期向股权投资机构通报产业、金融等方面政策以及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信息,定期发布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培育的本市创新创业企业和项目信息。
五、加强基金业聚集区建设
我市引导东湖高新区、武昌区、汉阳区等聚焦发展物理空间载体,打造各具特色的、不同层面的股权投资机构聚集、股权投资氛围突出、股权投资业务活跃的特色发展基地。引导东湖高新区扩大创投引导基金规模至100亿元,出台《东湖高新区关于打造中部地区风投创投中心的若干措施》,加大对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武昌区今年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5家,组织开展私募股权投资项目路演活动3场。汉阳区设立了汉阳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并结合实际调整修订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和管理办法,与市级引导基金上下联动,成立以湖北长江招银文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产业基金,参股优质子基金,丰富创投主体。目前,国有创投机构与社会优秀管理机构合作成立武汉云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共计10余家市场化创投机构并入驻武汉基金产业基地。
六、持续推动我市基金业对外双向开放
2018年9月,武汉斐翔汽车电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在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设立,成为我市首家QFLP企业。针对该企业无法同时满足跨境人民币资本金专用账户与私募基金募集专户的相关管理规定的问题,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认真研究有关政策,指导相关银行为该企业定制了跨境人民币资本金专户资金合规使用操作方案,并请示人民银行总行获得政策支持。2019年6月,指导银行为该企业成功办理了首笔2625万元跨境人民币资本金对境内企业的股权投资,切实为企业提供了便利;2020年8月,该企业完成跨境人民币资本金股权投资875万元,至此该笔跨境人民币资本金3500万元已全部投资使用完毕。以此业务为可循案例,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将继续积极支持境外股权投资基金以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形式在湖北自贸区内开展跨境投资相关业务。我局将积极联合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及相关职能部门推动QFLP和QDIE试点工作,便利境外股权投资基金以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形式在武汉辖内开展跨境投资,便利合格境内投资者开展境外投资,打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国际化高地。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工作方案》和《工作清单》相关要求,会同我市加快发展股权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加快出台《支持政策》,促进股权投资机构在汉聚集,激发本地股权投资机构快速成长;积极营造股权投资发展氛围,优化风险投资行业营商环境,为股权投资机构在汉投资做好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