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出台产业和金融支持加快中小微企业产业园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学习浙江创新融资服务
企业园区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我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等金融监管部门在制定和贯彻落实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一直注重依托发挥企业园区的积极作用。
(一)出台加快园区提档升级和配套设施建设政策
我市出台了《武汉市新两园建设提升工程奖补奖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纳入市级示范园区的配套设施建设,根据完成情况给予相应补助,支持园区不断完善其配套设施,提升承载能力。市经信局、市环保、市发改联合出台《关于推进生态环保“新两园”建设的指导意见》(武环﹝2018﹞13号),明确园区绿色发展目标、要求和路径。
(二)出台了推进园区发展考评机制
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武汉市现代产业园和科创小微企业园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建立以企业集聚、要素集约、产业集群、技术集成和服务集中为主要指标的考评体系,认定园区星级给予奖励。如科创小微企业园,达到三星级可获得200万元,达到五星级累计奖励可达1000万元。
(三)出台加大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补贴力度的政策
根据《武汉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融资服务类资金管理办法》(武经信规〔2016〕3号)的相关规定,2018年,市经信局组织开展了市小微工业企业贷款利息补贴和担保费补贴、市中小工业企业融资租赁补贴工作,为我市155家小微工业企业给予贷款利息和担保费补贴1580万元,为29家中小工业企业给予融资租赁补贴383万元,有效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四)出台货币政策工具支持举措
2018年,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制定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武汉地区票据服务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武银营〔2019〕7号),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行业产业链、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重点产业园区为支撑,创建武汉票据服务示范区,在示范区实行主办行制度,对两个开发区内小微及民营企业票据占比和利率符合条件的票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实行应贴尽贴。2019年一季度,我部累计办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票据示范区再贴现9.36亿元,撬动5家主办行在示范区内办理票据贴现20.90亿元。
(五)发挥央行“窗口指导”作用
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在每年出台的《武汉市年度货币信贷政策指导意见》中,均要求金融机构主动与园区对接,以园区为载体提供政策宣传、信息咨询、产品推介、融资对接等全天候、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投融资环境。2012年出台《关于启动“蜻蜓行动”支持武汉地区小微科技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武银营〔2012〕98号),要求金融机构依托科技企业园区建立“早发现、早跟踪、早服务、早发展”工作机制,第一时间跟进园区内科技型企业,特别是对“孵化器”内的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宣传信贷准入的标准。
(六)搭建“银行+园区+企业”对接平台
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市金融局、市经信局、市工商联等单位和部门,每年均开展各类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行活动,送政策、送产品、送服务到园区、到行业、到企业。2019年3月和4月,我局联合市直机关工委先后举办了“春风惠企”政策宣讲活动和“双万双联”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宣讲会。3月28日-29日,我局联合建行大学华中学院组织了首期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题培训班,吸引了100余家企业,近150人到场。6月14日,我局联合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建行大学华中学院共同举办“金融(征信)服务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训活动,约150家中小微企业参加。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已联合市经信局举办融资对接、政策宣讲活动7场,服务企业340余家。市工商联先后与民生银行、汉口银行等多家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了多场银企对接会、座谈沙龙活动。市工商联自2018年至今还开展了财务、法律等各类业务培训达13场,参训人员共1200余人次,开拓了民营企业视野,提升创新驱动能力水平,为民营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增添新动能。
(七)积极改善金融营商环境
根据市营商环境专班的要求,我局对标对表先进城市,拟订了《武汉市优化营商环境“获得信贷”指标工作方案》、《武汉市优化营商环境“获得信贷”指标路线图和时间表》、《武汉市优化营商环境“获得信贷”量化指标考核办法(试行)》、《武汉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获得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试行)》、《关于推行涉及银行不动产登记业务“不见面”服务的通知》等,并联合金融监管部门督导各金融机构自查自纠,扎实推进落实获得信贷指标。截至4月末,我市小微企业获得信贷的环节平均为4.76个(今年承诺目标5个,比年初现状5个环节缩减0.24个),获得信贷的时间平均为10.97天(今年承诺目标为13天,比年初现状天数15天缩减4.03天),获得信贷的申贷材料平均为11.64 个(今年承诺目标为13个,比年初现状14个材料缩减2.36个),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提升园区“功能化、智慧化、绿色化”水平,优化园区软硬环境,创新管理运营体制,为入驻企业服好务,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量身定制融资方案
我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把与企业园区合作,满足园区开发建设及园区企业发展作为当前信贷投向的重点,创新推出了一大批差异化金融产品,有力地支持了园区内产业聚集发展。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按照“基础设施—产业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三步走”,累计向东湖示范区基础设施领域投放贷款超300亿元,助力东湖示范区集成电路、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项目落地。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创新推出了“中银城镇贷”产品,专项用于支持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建设等。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依托对公优质园区客户资源,使用小企业法人按揭贷款专属产品积极拓展园区业务。广发银行武汉分行重点关注工业园区法人按揭业务,大力发展“快融通”“抵押易”业务。中信银行武汉分行通过“园区+银行”模式,有效解决服务科技型企业银企不对称难题,2018年该行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37.75%。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紧密结合武汉发展战略及企业园区发展实际,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引导银行机构围绕“园区+企业”模式,创新更多差异化的金融产品,支持企业园区和园区内企业共同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加大担保支持力度
(一)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平台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武发[2018]22号)精神,提高整体支持中小微民营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体现国资担当,市国资委以金控集团、国资公司现有担保机构为主体,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平台,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起草了《关于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平台的实施方案》并于今年1月31日提请市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市领导同意后,由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各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实施。截至今年2月,以武汉金控集团控股子公司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为主体,以及以武汉国资公司实际控制企业武汉东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主体的融资担保平台已经搭建完成。3月26日,首笔基于4321新型政银保分摊机制下的银行贷款担保业务正式放款,贷款金额200万元,担保对象为东湖开发区的新三板科技型企业,主营汽车制造行业的自动化系统集成业务。
(二)对政策性担保贷款实行优惠利率
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特殊企业,需要综合考虑资金成本、管理成本、风险溢价等因素,按照收益覆盖风险成本的原则自主确定对客户的贷款利率水平。当前,我国正在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扩大了金融机构自主定价空间,有利于引导金融机构采取差异化定价策略,促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坚持以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为总体方向,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引导金融机构完善定价机制,改进贷款定价方法,提高贷款定价和管理效率,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四、关于降低入园企业成本
人民银行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低成本资金引导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根据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相关管理要求,要求金融机构利用支小再贷款资金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价格既要符合市场化原则,也要切实传导政策优惠,在限定上限要求下尽可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同时重点支持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前期武汉农商行运用我部再贷款资金10亿元投放的涉农贷款平均利率为5.86%,较该行自有资金发放涉农贷款平均利率低0.79个百分点,共计为涉农客户节省融资成本约793万元。
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积极引导银行机构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定价降价政策,在优惠降价的基础上,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对确定目标客户群及普惠口径的小微企业给予优惠定价,减少上浮幅度,尽量让利企业。并要求银行机构在开展政策性信贷业务时,要主动告知企业可享受的贷款贴息及各项补助政策,帮助企业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工商银行武汉分行对500万元以下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一律实行基准利率,农业银行武汉分行对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执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市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73%。
提案提出的降低入园企业成本的建议,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有着重要的实践价值。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发挥“几家抬”作用,货币信贷政策扶持和支持是一方面,更多的需要企业增强自身经营实力,提高与金融机构的议价能力。下一步,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将进一步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提高再贷款资金使用效率和可获得性,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低成本资金优势。督促银行机构严格落实定价降价要求,提升差别化利率定价能力,加大有财政补贴贷款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切实帮助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五、关于下放审批权限、推广创新金融产品
下放贷款审批权限,推广创新金融产品有利于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可得性和满足感。我局会同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积极引导银行机构改进小微企业信贷服务流程,推广创新金融产品。针对我市大多数银行机构信贷审批权限主要集中在分行层面,制约了基层行“能放贷”空间特点,制定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武银营〔2018〕39号),明确要求银行机构对辖内符合条件的分支行合理扩大授信审批权限,适当简化分支行评审评议流程,保障信贷额度,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实现“服务下沉、资金下沉”。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广创新金融产品,有力的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等部门出台武汉市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质押贷款操作指引,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针对轻资产科技型小微企业缺乏抵押物特点,创新开展科技型企业保证保险贷款业务。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市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50.93亿元,科技型企业保证保险贷款14.64亿元。大力开展以关联企业从产业链核心龙头企业获得应收账款为质押的融资服务,2018年,促成小微企业融资1309亿元。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引导银行机构不断优化小微企业信贷服务流程,合理扩大授信审批权限,立足具体贷款产品,落实差别化的尽职免责安排。加大创新金融产品的推广力度,推动创新金融产品的扩面增量,不断提高基层商业银行“愿意贷”、“能放贷”、“会放贷”的意愿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