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工作成效
“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是《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武汉片区实施方案》)中“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的四大主要任务之一(其他三项分别为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推进科技金融创新、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自武汉片区实施方案获批以来,我市各有关部门会同东湖开发区和市自贸办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目前,方案中关于“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的12项改革任务已经完成11项,并在多个领域取得重要突破。
(一)加强沟通对接,完善顶层设计
一是分别与一行两局等金融主管部门进行了多次对接,推动其出台支持意见。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出台了《关于支持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湖北证监局出台了《湖北资本市场落实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指导意见》,湖北银监局出台了《关于做好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改革创新工作的意见》等,为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扫清政策障碍。二是研究其他自贸区做法,并与高新区银行、股权投资、要素市场等机构开展多场座谈会,加强对自贸区金融改革事项的研究,了解现状、研究举措、明晰路径、明确分工,稳步有序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三是参考全国其他先进地区经验,结合高新区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的特点,制定自贸区“新金融十条”支持政策,吸引外资金融机构落户自贸区并开展业务,目前已完成初稿。
(二)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国际业务能力
一是搜集了高新区所有进出口企业名单,建立了项目库,并向各金融机构推送。二是积极对接长飞光纤、人福医药、烽火科技等大型企业境外融资需求,推动开展跨境融资业务。进出口湖北省分行已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人福医药在招行纽约分行单笔融资3亿美金,长飞光纤已成功境外融资2.87亿元,省科投、当代、凯迪境外发债获批,共计9亿美元。三是提升跨境资本流动便利化水平,推动长飞光纤等公司开展跨国公司总部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长飞光纤、当代集团均开展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四是我市地方法人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与具备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目前,汉口银行已与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合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武汉农商行已与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合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提升直接融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一是深入落实我市“上市倍增计划”,加快实施科创板上市专项工程。全国首期受理的9家科创板企业中,武汉有2家企业上榜,与苏州并列全国第一。截至目前,武汉有3家企业申报科创板获得受理,排名全国前列。当代恒居香港上市已备案,斗鱼已启动赴美上市工作。二是支持武汉股权市场设置科技创新板,并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建立合作机制。目前,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已草拟科技创新专板设立方案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及省科技厅审定。武汉股权交易中心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之间也已初步建立了合作对接机制。三是继续推进“投贷联动”试点工作。截至一季度末,3家试点银行先后与36家内外部投资公司开展合作,支持科创企业136户,投贷联动贷款余额12.1亿元,同比增长12.2%,对应投资总额42.1亿元,同比增长16.9%。
(三)全国科技保险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加快推进全国科技保险示范区的申报工作。5月,申报材料已由我市报送至国家银保监会。二是大力推广科技保证保险贷款业务。东湖高新区管委会与湖北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管部联合印发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运行机制的意见》,全面推广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改革。三是大力新设、引进科技保险专营机构。目前,我局正会同东湖开发区与相关保险企业磋商,促进科技保险专营机构在武汉片区落地。
(四)海关税款保证保险业务顺利展开
自2018年11月开办关税保证保险业务以来,人保财险湖北省分公司开始与湖北省电子口岸密切配合,联合探索和推进关税保证保险工作,实现了业务突破。截止2019年4月,人保财险湖北省分公司已为10家进口企业提供关税保证保险服务,累计签发保单18笔,承保保函额度 1.7亿元,其中武汉市5家,承保保额1.5亿元。其中武汉分公司承保的武汉航达航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税保证保险及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关税保证保险分别为全国第二批首单要素担保关税保证保险和全省首单期限担保关税保证保险。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直有关部门、东湖开发区和市自贸办,按照《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举措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推动金融领域对外开放,努力将武汉片区打造成国际科技金融创新中心。
一是出台专项政策。5月29日,我局会同东湖高新区金融办就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注册成立进行了专题研究,其业务开展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为人民币跨境和外汇资本金结汇。为此,6月13日,我局召集湖北省外汇管理局、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单位召开业务研讨会,共同探讨在东湖高新区出台QFLP先行先试的管理办法。目前,已形成管理办法初稿。
二是推动业务创新。积极对接建设银行、平安银行,共同推进获得跨境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在武汉自贸片区设立分公司,促进跨境电商业务开展。推动汉口银行搜集材料、撰写方案,充分利用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向人行武汉分行和外管局申请跨境支付业务许可。
三是加强业务推广和宣传。加强自贸区相关金融政策的宣讲,扩大政策的覆盖面,使企业知晓政策,用足政策。联合相关金融主管部门、相关机构等对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等重点业务进行介绍、推广,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投融资便利化。
四是打造我市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我局与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市经信委、武汉信用进行了多次沟通,研究建设本地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路径与方式。5月初,我局带队调研了宁波、苏州的金融服务平台的建设情况。下一步,拟通过招投标确定系统开发团队,尽快搭建企业融资信息归集平台并通过与市发改委主导的信用平台、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主导的征信平台实现无缝对接,对我市现有平台实现系统集成,缓解银企融资中信息不对称问题。
五是继续优化金融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金融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并将其作为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提升工作质效的抓手。我局对标对表先进城市,先后拟定了《武汉市优化营商环境“获得信贷”指标工作方案》、《武汉市优化营商环境“获得信贷”指标路线图和时间表》、《武汉市优化营商环境“获得信贷”量化指标考核办法(试行)》、《武汉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获得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试行)》。截至4月末,我市小微企业信贷审批环节为4.76个(完成今年承诺5天的目标),获得信贷时间为13.5天(比年初现状天数15天缩短1.5天),申请材料为13.2 个(比年初现状14个材料缩减0.8个),达到阶段性推进目标要求。我局将继续促进信贷服务便利度提高、信贷投放力度加大、信贷审批流程优化及金融产品创新,为自贸区武汉片区营造更优的金融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