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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切实维护借款人合法权益

2025-04-21 09:42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助贷在支持普惠金融、服务长尾客户等方面确有贡献,但诚如业内人士所言,助贷行业的运行也需“有边界、有规则、有底线”。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增信费用实施穿透式监管,明确增信服务费需计入综合成本,填补了此前对“双融担”“会员费”等灰色操作的监管空白。

据悉,此前融担公司、保险公司等增信服务机构往往以自身提供金融服务为由,各自收取服务费,商业银行也未将此类费用计入贷款产品的综合融资成本中,使得借款人的实际利率存在可能超过24%的合规水位。基于此,《通知》中对增信机构可收取费用提出规制要求,即禁止增信服务机构以咨询费、顾问费等名义提高费率。

《通知》表示,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平台服务、增信服务的费用标准或区间,将增信服务费计入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明确综合融资成本区间,同时明确平台运营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增信服务机构不得以咨询费、顾问费等形式变相提高增信服务费率。例如,此前通过“双融担”模式(两家担保公司分别收取费用)将综合利率推高至36%。依据《通知》,后续此类情况可能被认定为违规。可以预期,随着《通知》颁布实施,未来增信服务费需直接在合同中列明,此前实践中通过诸如‘双融担’等模式变相收取费用拓宽利润空间相关做法的合规性或无法延续。

此外《通知》还明确,银行应当完整、准确掌握增信服务机构实际收费情况,确保借款人就单笔贷款支付的综合融资成本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借款人合法权益。

这就意味着,本次《通知》事实上再次确认了金融机构借贷的综合费率超过24%不受司法保护的相关事实,为金融机构的利率上限作出了明确规制。

《通知》将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可以预期,在《通知》的作用下,通过“限高利率+结构清理”等手段,行业将迎来调整。

业界专家普遍认为,此举有利于规范行业发展。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称,总体来看,新规对助贷行业各参与主体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从放款机构看,一些缺乏网点资源的中小银行、中尾部持牌消金机构,确实缺乏自主经营能力,高度依赖“双融担”模式,通过担保“固收”业务做大规模并隐匿背后不良风险,此类机构将在新规实施后被总行强化管理,承担起互联网助贷业务的主体责任。从融担机构看,一批涉嫌虚假担保、未经总行层面批准的中小担保机构,也会在新规实施后被逐步穿透式管理,继而陆续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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