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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落地

2024-11-20 10:05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设立以来,首批专项贷款业务在深圳率先落地。

10月20日,A股上市公司招商蛇口发布公告称,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深圳分行”)签署了《合作协议》并获得招行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招行深圳分行拟为招商蛇口的股票回购项目提供不超过7.02亿元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且不超过市场利率。《合作协议》的签署涉及与招商银行的关联交易,已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管理层实施的授权范围内。

同日,招商港口和招商轮船发布公告,披露近期回购增持计划,均称已获得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额度。

据招商轮船公告披露,招行深圳分行将为该公司的股票回购项目提供不超过4.43亿元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且不超过市场利率。招商港口公告提到,招行深圳分行拟为本公司的股票回购项目提供不超过3.89亿元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且不超过市场利率。

此外,位于深圳的上市公司威迈斯也于同日公告称,将此前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来源由“公司超募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并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就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达成合作意愿,具体事宜将以签署的后续相关合同为准。

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创设新的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股票市场稳定发展,其中包括创设专项再贷款,引导银行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回购、增持股票。此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于10月18日正式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通知称,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从深圳金融管理部门获悉,《通知》发布以来,深圳市委金融办、深圳证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和南山区就股份回购增持再贷款在深落地事宜协同开展项目储备工作,通过持续摸排、沟通协调、政策助力等一系列行动,推动再贷款在深圳先试先行,共同助力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9月24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后,该分行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对上市公司清单客户逐户进行了政策宣导、需求排查,精准把握招商蛇口、招商港口、招商轮船和威迈斯融资需求。实施细则出台当日,高效推动信贷审批流程,并同步完成对上市公司关于专项贷款的贷款批复,积极推动完成全国首批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业务落地。

截至记者发稿,全国已有超过23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或控股股东已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或取得《贷款承诺函》,将使用贷款资金用于回购或增持。这意味着全国首批回购增持贷款已落地,后续或有更多上市公司披露相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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