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同意,大连汇普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汇普金控”)、大连金普新区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金普粮食集团”)分别受让农商银行5.15亿股和4.07亿股,受让完成后,上述两家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0%和7.91%。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已有多家中小银行股权变更获得监管批复,其中,股权受让方多为地方国资背景。
在大连农商银行股权变更案中,大连汇普金控受让大连川王府阳光大厦有限公司、大连中旭置业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百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自然人蓝瑞琪持有的大连农商银行股份合计5.15亿股。大连金普粮食集团则受让大连光伸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中金宏堃实业(大连)有限公司和自然人蓝庆持有股份合计4.07亿股。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大连农商银行2022年年报,大连光伸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川王府阳光大厦有限公司、大连中旭置业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百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金宏堃实业(大连)有限公司分别为该行排名第四、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的股东。
此番股权变更完成后,大连汇普金控将与大连德泰控股、营口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福佳商业管理公司等并列为持股10%的四大股东,大连金普粮食集团为第五大股东。大连农商银行股权结构将发生较大变化。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大连汇普金控、大连金普粮食集团均为国有独资企业,登记机关分别为大连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股权变更完成后,大连农商银行股东的国企背景进一步增强。
今年以来,中小银行股权变更事宜屡屡获批。记者梳理发现,主发起行增持、地方国资增持为突出特点。
如,杭州联合农商银行作为主发起行增持浙江诸暨联合村镇银行1800万股,增持浙江温岭联合村镇银行1004万股;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国有独资)受让恒生银行持有的烟台银行两亿股,受让完成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持股比例7.55%,成为烟台银行第三大股东。
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员王鹏表示,对于中小银行来说,地方国资增持可以增强银行资本实力,提高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也有助于银行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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