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国家开发银行了解到,依据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关规定,该行将对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作出相应调整,并启动2023年度已签合同的借款金额提升工作。
按照政策要求,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额度上限调整为:本专科生(含预科生)每人每年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20000元。今年尚未申请贷款的学生,可直接在上述贷款额度内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今年已经提交贷款申请但尚未签订借款合同的学生,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或联系办理贷款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修改贷款申请,调整贷款额度。今年已经签订借款合同的申贷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申请远程提额。
贷款利率方面,今年尚未签订借款合同的申贷学生,将直接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的贷款利率签订借款合同。对今年已经签订的借款合同,利率将由合同约定的“LPR减30个基点”直接调整为“LPR减60个基点”。对存量(往年发放)的执行“LPR减30个基点”利率的助学贷款,利率将统一于合同约定的贷款重定价日调整为“LPR减60个基点”。
国家开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作为我国助学贷款主力承办银行,该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持续优化助学贷款服务。今年以来,该行积极落实免息和延期还本优惠政策,切实降低贷款成本,减轻学生还款负担。针对暑期汛情,该行通过开辟绿色通道、远程续贷、无纸化办贷和特事特办等措施,服务保障灾情严重地区的学生及时获得贷款支持。截至9月11日,国家开发银行今年新增受理助学贷款573亿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56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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