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巢湖金融监管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聚焦卡点、堵点、难点,做实、做深、做精金融服务,持续加大为民营企业服务力度。
持续加大信贷资源投入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该通知要求各银行机构应明确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目标和重点,锁定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持续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提高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同时,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和项目建设。各保险机构要不断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丰富保险产品,发挥风险保障功能。
推进小微企业融资与房地产融资两项协调机制作用
该通知指导银行机构一是为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搭建银企精准对接平台,充分发挥推进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加大走访对接力度。二是单列外贸板块,设立外贸工作组,将外贸企业作为工作重点,优先开展走访对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三是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扩围增效,用好房地产“白名单”机制,打好房地产各项融资工具的组合拳,对包括民营房企在内的各类房地产企业的合理合规融资需求予以支持。充分发挥金融服务专员作用,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加大首贷科技贷续贷信用贷支持力度
该通知要求银行机构一方面加强与发改部门、商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工商联、商会协会等对接合作,挖掘有市场、有效益、信用好、有融资需求的优质民营企业,积极开展首贷户培育拓展行动。另一方面,强化科技赋能,推广“信易贷”模式,持续扩大信用贷款规模与续贷工作力度,扩大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覆盖面,实现“应贷尽贷、应续尽续”。合理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与尽职免责机制,做到“敢贷会贷、应免尽免”。
积极支持产业链供应链与助力民营企业金融增信
该通知要求各银行机构积极支持供应链上民营中小微企业开展订单贷款、仓单质押贷款等业务,促进供应链票据规范发展,支持重点产业链和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内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加大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对接力度,为民营企业担保增信提供更多支持。各保险公司要推动辖区保险机构丰富保险产品供给,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风险保障力度,发挥保险在民营企业融资中的增信作用,规范发展融资性履约保证保险,探索创新面向民营企业的保单融资产品。
用心用情做好退役军人创业贷金融服务
该通知要求退役军人创业贷要体现金融支持习近平强军思想与军民融合战略,实现军人奉献与金融价值转换,提倡承办银行在贷款方式、期限、产品、利率等方面实行“三鼓励一倾斜”,即鼓励发放信用贷款、3年期随借随还、开发专属产品,充分运用退役军人获得的军功荣誉表彰等信息,实现“军功荣誉”金融价值量化,在准入、额度、利率等予以倾斜。广宣传,促落地,及时对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推送的信贷需求,建立对接明细台账,实行“3+1”工作模式,加速推动贷款落地。
精准帮扶压降成本强化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
该通知鼓励加强分类帮扶,分门别类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对于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方面出现突发性风险事件的民营企业,要“一企一策”进行逐一研判,不盲目停贷、断贷、压贷和抽贷。要严格执行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开展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透明化工作,全面梳理各类收费合同内容,明确银行保险收费事项,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合理引入增信安排,不得以变相转嫁等方式提高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确保民营企业信贷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同时自2025年4月1日起,填写《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白纸》,做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透明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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