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特钢”)公告披露,已于11月22日完成股份回购,支付回购资金7000.4746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中信银行抚顺分行回购专项借款,这标志着辽宁省首单股票回购贷款专项资金顺利落地。
据了解,为进一步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提振市场信心,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相关政策发布后,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迅速行动,与证监部门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密切合作推动政策落地。在充分摸排辖内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回购增持股份意愿的基础上,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面向全省上市公司及银行业、证券业金融机构,开展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宣传解读。会后汇总整理各银行业务联系人、产品情况等信息,编写全省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业务汇编,推送至各上市公司,提升政银企对接效率。对已与上市公司形成初步合作意向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密切跟踪工作进展,与证监部门共享信息,指导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服务,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截至目前,辽宁全省已有多笔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业务通过各商业银行总行审批。其中,辽港集团、抚顺特钢、禾丰股份已发布股份回购或增持公告,共计获得银行6.5亿元授信支持。下一步,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将会同证券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指导金融机构用足用好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等增量政策,为全省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回购和增持股份提供资金支持,助力地区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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