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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金融监管局出台十条举措强化民营经济金融服务

2024-10-31 09:33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实现河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做好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意义重大。近日,河南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金融服务的通知》,提出10条工作举措,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质效,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该局指导辖内各银行机构从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出发,科学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加大资源倾斜力度,优化信贷供给结构,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贷款在新发放贷款中的比重,加大对首贷、信用贷和中长期贷款的支持力度,力争民营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

二是联合建立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该局联合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建立省、市、区县三级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对合规持续经营、有固定经营场所、有真实的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贷款用途依法合规的小微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指导各银行机构主动对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授信办理速度。

三是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该局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农户经营性贷款,以及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合理提供续贷支持。对依法合规、持续经营、信用良好企业的贷款办理续期,不因续贷单独下调风险分类。

四是优化流动资金贷款期限,该局全面落实新《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可将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由1年延长至3年甚至5年,积极开发推广与民营企业生产周期相匹配的中长期贷款产品,解决企业“短贷长用”“流贷固用”等问题,降低融资费用成本。

五是完善负债成本管理机制,该局指导银行机构建立科学的内外部资金定价机制,加强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管理,提高负债成本的适当性;指导地方中小银行机构采取有效手段,适度优化存款结构,科学管控负债成本,逐步降低民营企业贷款利率。

六是持续实施减费让利,该局指导各银行机构科学构建差异化、精细化的贷款利率定价体系,规范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管理,坚决执行“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等减费让利政策,进一步清理违规收费,规范与第三方合作,促进民营企业融资价格稳中有降。

七是积极探索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模式,该局指导各银行保险机构结合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发展阶段特点、金融需求和风险特征,研发推广专属信贷产品,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支持。

八是切实抓好对重点区域民营企业的支持,该局指导各银行机构对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较为突出的重点区域,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在授信审批、考核激励、费用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

九是以监管免责推动银行尽职免责,该局指导各银行机构认真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有关规定,将免责适用对象扩大至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和农户等主体,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贷款尽职免责机制,真正实现“应免尽免”。

十是建立完善统计监测制度和通报评价机制,该局持续跟踪问效,组织开展民营经济金融服务政策落实情况评估,重点关注统计数据质量、贷款业务风险等情况,加强监管提示、约谈、督导、检查,严肃查处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河南金融监管局将继续落实好金融监管总局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决策部署,指导河南省银行保险机构细化落实10条举措,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河南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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