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工程实施以来,黑龙江金融监管局立足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和金融安全意识,聚焦金融为民、金融惠民、金融便民,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式深入开展丰富多样的教育宣传活动。
黑龙江金融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晓辉说:“金融教育宣传活动要围绕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以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金融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目标,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有序开展金融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学金融、懂金融、信金融、用金融’的良好氛围。”
黑龙江金融监管局结合地区实际,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创新工作方式,对辖内各金融机构、12家分局宣教活动实行统一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和评估,运用多种方式,压实机构宣传主体责任;各金融监管分局、行业协会和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制定本单位宣教工作具体方案;行业协会指导全省机构积极落实活动要求,推动开展贴近人民群众需求的金融知识教育宣传。
黑龙江省银行业协会秘书长杜玉成说:“协会将与机构一道,把教育活动持久地开展下去,促进全省银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公众金融素养进一步加强,共同打造和谐、繁荣的黑龙江金融生态环境。”
黑龙江金融监管局联合哈尔滨市政府、哈尔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等,开展哈尔滨全行业金融教育宣传活动,讲解与金融消费者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金融知识,提示金融消费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指导黑龙江省银行保险业消费争议调解中心制作调解劝导书,宣传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及渠道。
同时,推动辖内机构充分发挥银保合力,搭建银行保险机构同台宣教平台;积极联合政府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力量,引导教育金融消费者全面了解金融常识,掌握维权手段,提高维权能力;联动公安部门共同开展“党建共建相融合 共筑反诈防火墙”警银联合宣传活动;与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聚焦快递员、外卖骑手等群体,普及普惠金融产品及服务。
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李延波说:“各银行保险机构立足营业网点,充分调动可用资源,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在营业网点利用公众教育区摆放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手册,设立宣传专员,主动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普及金融知识,引导金融消费者正确使用金融服务。”
辖内各金融机构还积极主动与当地新闻部门沟通联动,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传播作用,有效扩大宣传受众的广度和深度。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