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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转公”条件进一步放宽 合作银行增至10家

2024-04-19 11:37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4月8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由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露萍介绍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调整情况。该项调整旨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提高职工购房资金支付能力,更好满足广大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李露萍表示,沈阳将阶段性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明确优化“商转公”贷款政策及服务举措,其中放宽“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最为引人关注——“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中的“商贷已偿还5年(含)以上”调整为“商贷已偿还3年(含)以上”。放宽“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政策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沈阳增加2家“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合作银行。在原有8家“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合作银行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招商银行、中信银行2家股份制银行为合作银行。“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合作银行已扩展至10家,分别是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盛京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职工,可以在“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上提前预约,凭预约号到相应管理部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信息共享、数据互认、业务互通等突破创新,实现了办理“顺位抵押商转公”5个“不用”,即不用到银行申请、不用到银行还贷、不用结清商贷差额、不用到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贷款的撤押、不用到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公积金贷款再抵押。从原来需要职工到银行、不动产中心、公积金中心3地往返多趟,变为只需到公积金中心1次即可全部办结的便捷模式。职工已办理商贷的银行若不是“商转公”合作银行,可以选择“先还后贷商转公”模式,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后,再申请“商转公”贷款。目前,“商转公”贷款受理实行预约制。需职工先去公积金服务大厅做“商转公”试算,确认符合条件的再进行预约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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