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春作首,聚力谋新篇。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部署,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的领导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稳步推进“新机构新作风新建树新形象”即“四新”建设工程,迅速部署开展一批有特点有亮点的落实举措,坚定履行新时代新征程东莞金融监管职责使命。
从政治上着眼,建强“新机构”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分局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支部“三会一课”等重要会议上,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辖区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狠抓落实见行动,认真落实总局及省局工作要求。东莞监管分局靠前部署,迅速成立“四新”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全面对标对表,第一时间制订“四新”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结合分局实际,提出总体要求、明确重点任务、细化工作安排。严格对标省局“四项机制”,及时梳理总结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积极向上报送好经验、好做法。
从监管上着手,树立“新作风”
东莞监管分局严格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坚决做到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一是有力推动重点任务。严格落实总局、省局工作部署,研究确定2024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分局领导带队赴重点中小金融机构调研指导,督促相关机构做好有关工作。二是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分别召开东莞辖区2024年银行、保险条线重点工作推进会,现场部署安全生产、保密防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工作,要求机构严守行为底线和红线。三是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建立“1+N”部门工作模式和智能应用团队,就基础知识、实战应用、EAST劳动竞赛、EAST系统代码应用等领域,分梯次进行全方位培训,加强检查人才梯队建设。四是持续净化行业生态。及时组织行业协会对原管理人员案件进行反思学习,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印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通知》,加强对行业协会薪酬、采购、财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管理和监督。
从协作上着力,创造“新建树”
在严格履行金融监管职责基础上,东莞监管分局主动强化央地协同,推动实现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一是强化主动汇报。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在落实央地协同、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精准服务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积极争取共识,共同促进东莞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二是注重联动协同。联合地方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建立东莞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并加快推动落地见效,已完成第一批次、合计12个项目的名单推送工作,其中3个项目已获得授信17.5亿元、2个项目落地融资9.19亿元。三是突出预警监测。推动地方政府出台全国首个地级市跨部门地方金融重点风险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建立大额授信重点监测企业名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重点监测名单,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强化风险早期识别、早期干预。
从消保上着眼,展现“新形象”
东莞监管分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响应、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是长效机制提质效。落实积案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全领导包案制度,按照“五个重新”标准,提升金融纠纷化解质效。2023年分局处理银行业保险业信访投诉举报9037件,同比下降8.27%,增速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35.23个百分点,扭转连续两年“双位数”增长的趋势。二是多元化解破难题。完善行业协会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自2022年以来共处理7863件纠纷案件,调解成功率69.27%。三是消保宣传暖民心。积极组织开展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分局领导采取“亲身参与+实地走访+检查暗访”形式,围绕一老一少一新一残等重点人群、关键内容对各机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开展8次走访、17次暗访,并参与督导17场活动。指导各机构开展“五进入”宣传活动2493次,线上线下活动触达消费者1392.85万人次。四是快速响应促整改。指导辖内某财险公司妥善应对产品涉嫌不当销售舆情。迅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判舆情和处置措施;及时约谈机构负责人,要求立刻清理涉事机构业务,尽快启动核查整改问责程序;全面组织辖内财产保险机构排查存量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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