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办事服务 专题专栏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洛阳监管分局:多举措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整治行动

2023-12-18 16:49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今年以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洛阳监管分局以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持续摸清辖内第三方中介机构的风险底数,揭示不法贷款中介的危害性,严厉打击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取得阶段性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联动

该分局结合洛阳实际细化制定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建立层层抓落实的组织体系;建立内部协同联动机制,由机构监管、功能监管、综合保障部门分别承担督促机构自查、统筹管理进度、配置监管资源等职责;进一步压实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体责任,要求同步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定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行动和后续整改工作。

深入督查施策,形成有效震慑

通过全面排查,截至目前,洛阳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超600余家。按机构类型来看,政策性银行及大型银行合作机构数量占比60.01%,股份制银行合作机构数量占比14.58%;按合作业务类型来看,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占比52.07%,个人经营贷款业务占比18.57%。国有大型银行和个人类贷款是中介机构风险管理的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

组织机构深入自查,该分局督促辖内银行机构围绕中介机构管理、信贷业务、员工行为管理等方面深入开展自查,主动挖掘并及时报告不法贷款中介线索,同时,加强对贷款管理和员工行为管理情况的风险排查,改进风险防控举措,提升自主经营能力,严禁主动向贷款中介机构让渡“金融服务”。

深入开展督导抽查,该分局年内先后组织对辖内9家银行机构开展实地督导,主动收集融合各类渠道信息,结合现场检查、举报投诉核查、智能工具筛查等手段排查不法中介与银行违规合作问题;对于查实的违规违法问题,分类综合施策,持续规范业务管理,纠治金融乱象。

辖内银行机构累计补充修订中介业务管理制度1项、内部问责13人次、开除员工3人次,经济处罚15人次,收回问题贷款1030万元,该分局约谈相关机构高管2次,责令对涉嫌违法犯罪相关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牢记为民监管,做好金融宣教

该分局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持续提高站位,切实发挥金融宣教作用。

一方面,强化机构从业人员合规教育,该分局持续督促机构通过开展集中培训、警示教育、专家讲座等方式,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在日常工作中主动辨认、发现、防范和打击不法贷款中介等违规情况,及时报告不法贷款中介线索。

另一方面,深入群众开展金融风险知识普及,该分局引导辖内银行机构将“不法中介专项治理”教育宣传活动与非法集资、反洗钱宣传以及“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等活动相结合,在进社区、进企业走访过程中提醒客户选择正规机构、正规渠道办理贷款业务,向群众揭示轻信不法贷款中介以及违规转介带来的法律后果和不良影响,增强消费者金融风险识别能力。

今年以来,辖内金融机构各类宣教活动有效触及消费者355万人次,网点参与率100%,面向老年、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活动268次,面向新市民、学校等年轻群体活动271次,发布原创宣教文案247个,通过官网、官微、官方客户端及通过官方认证的其他自媒体平台发布推广信息508次,在省部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36篇。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