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办事服务 专题专栏

徐州:金融助力打造“淮海粮仓”

2023-09-15 11:40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徐州监管分局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加大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金融支持,巩固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推动金融助力打造“淮海粮仓”。

200亿元普惠涉农贷款灌溉“粮仓”

该分局加强监管政策引导。先后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提升巩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围绕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核心技术攻关、粮食流通领域、主粮完全成本保险等方面提出14项具体举措,为地方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提供有力金融支撑。出台《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千亿计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银行机构围绕涉农产业链配置资金链,力争全年新增普惠型涉农贷款超过200亿元。

该分局紧扣粮种粮收时点,一方面,聚焦春耕春种指导银行机构改善支付环境、开通信贷业务“绿色通道”等方式,简化贷款手续,做足“春耕功课”,确保不误农时。用好“保险+科技”模式,向种植户发送夏收设施农业气象预报24次、灾害监测预警6次。另一方面,围绕夏粮收购督促银行机构提前摸排资金需求,畅通审批,做到“钱等粮”。截至2023年7月末,累计发放夏粮贷款73.71亿元,支持夏粮收购超52.65亿斤。

该分局立足当地特色农业发展,推动开发“大蒜贷”“牛蒡贷”“食用菌种植快易贷”等专属信贷产品92个,支持融资规模达180.32亿元。引导发挥农发行等政策金融功效,推动投放睢宁、丰县等地生产养殖、种植培育类项目9.08亿元,支持乡村产业更新升级。积极参与“农香徐来”品牌建设,指导保险机构设计开发贾汪草莓、新沂水蜜桃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险,为“邳州白蒜”配套捐赠地理标志侵权损失保险160万元。

银保联动护航农业增产增效

加大农田领域金融供给。该分局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主动对接地方政府部门,密切关注高标准农田年度目标任务、补充耕地计划和相关金融需求,已支持高标准农田等重大项目55个,累计发放中长期贷款110亿元;承保56.75万亩,保费收入834万元。指导丰富保险险种,提供工程质量、灾毁损失、耕地地力保护等多维度保险服务,推动落地全省首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责任保险落地。指导保险公司在睢宁试点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组,聘请水利专家开展联合巡检,坚持“两周一巡”,1-7月累计开展巡察156次,修复损坏项目70处,赔付修复费用150余万元,多措并举帮助增产增效。

全力支持保障种业振兴。该分局建立全市持证种业企业和制种农户清单共享机制,推动辖内银行机构开展融资对接,精准满足种业基地和重点企业融资需求。指导保险公司针对地方优势农作物开发小麦制(繁)种保险、水稻制(繁)种保险、辣椒制种完全成本保险等。截至2023年7月末,全市制种保险承保面积3301亩,为制种农户提供3961.2万元风险保障。扎实推进全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区试点工作,推动带状复合种植模式下的大豆、玉米纳入市级农险补贴范围。

全面加强农业风险保障。该分局推动建立“14+28+1”(中央+省+特殊)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体系,备案产品超过300个,实现主要农产品全覆盖,三大主粮承保覆盖面达95%以上。深化农业品种创新,推动江苏省首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保险、毛木耳收入保险、芦笋种植保险、生猪政策性“保险+期货”业务落地徐州,最大限度满足农户生产需求。强化创新科技赋能,助推辖内保险机构与气象局建立智慧农业管理平台,实现气象风险智慧化预警。

“金融村官”驻村赋能强村富民

组建专业支农服务团队。该分局联合徐州市委组织部实施“金融村官”派驻行动,在7个产粮大县配备金融人才492名,做到重点帮扶村全覆盖。借助“金融村官”贴农近农优势,相继部署开展持证种业企业、规模生猪养殖场、农村入库科技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首贷扩面”等融资对接行动,全力满足生产、经营、研发等各类资金需求。在春耕期间,“金融村官”联合农科院开展惠农线上直播8场次,提供粮食、生猪等良种良法推选以及春耕春种期间生产管理和病虫害防控指导。

该分局帮助农产品推广宣传。以金融服务为基础,提供消费帮扶和产业帮扶支持,结合线下销售和线上直播等多种形式切实解决地方农产品销售难、收益低问题。如邳州农商银行针对占城镇甘山村山芋种植产业,创立“甘山味道”特色农产品牌,打造金融助农直播间,开设金融E校培训电商运营知识,提供全流程信贷服务。通过“银行+农业+互联网”模式,2022年带动大米、番薯等特色农产品销售8万斤,为该村集体经济实现7万元收入,占村集体年收入总额的43%。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