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正式印发《“前海港企贷”业务操作指引》,标志着“金融支持前海30条”中,“支持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港资小微企业在500万元人民币的限额内从境外银行获得人民币贷款”这项措施正式落地实施。
前海作为深港合作最紧密的地区之一,已吸引超过1.1万家外资企业落户,其中港资企业占比达85%。“前海港企贷”着眼于民生金融服务,便利前海众多港资小微企业获得境外融资,助力港企港人在前海创业创新,也为深港“融资通”开辟了一条新渠道。
8月10日,3家落户前海的港资企业成功办理“前海港企贷”业务,融资金额合计1200万元人民币,成为政策正式实施后首批受益企业。办理业务的企业主表示,不少港企港人都将前海作为进入粤港澳大湾区乃至祖国大陆的桥头堡,前海港企贷业务的推出,极大地便利了原来因净资产不足,不满足借用外债条件的港资小微企业,顺利牵手境外银行资金。银行机构则认为,港企贷有利于境外银行,特别是港资银行,基于原有的长期授信和合作,将贷款服务延伸至前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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